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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觊觎钓鱼岛 日本一步步怎么走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11 00:11:03 |
1893年11月2日,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再次向内务大臣井上馨及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提出《久场岛鱼钓岛本县所辖标权建设之请求》(甲第百十一号),提出:“位于本县下八重山群岛西北的无人岛——久场岛鱼钓岛本县所辖之提议,可援引大东岛之例,建设本县所辖之标权。明治十八年十一月五日第三百八十四号上报,同年十二月五日批覆‘目前应缓建’。近年来尝试在该岛进行渔业等,由于管理上的需要,从1885年开始,就不断提出请求。该岛作为本县所辖,建立标权至急,仰望给予具体指示。”(17) 此时期日本已经开始与中国作战的准备,故对冲绳县提出的请求,给予了积极的回应。1894年4月14日内务省以“秘别第三四号”,由县治局长将冲绳县的请求,报告给内务大臣、次官及参事官,同时指令冲绳县就以下内容进行调查:“该岛港湾之形状;未来有无物产及土地开拓的可能;旧记口碑等有无记载我国所属之证据及其与宫古、八重山岛之历史关系。”(18) 冲绳县在接到“秘别第三四号”后,奈良原繁于5月12日,以“复第百五十三号”回复内务省县治局长江木千之:“久场岛鱼钓岛港湾形状及其他之件的秘别第三四号照会已经瞭解,然而该岛自1885年由本县派出警部等进行踏查以来,再没有进行实地调查,故难于确报。故别纸附当年调查书及出云丸船长的回航报告。”该件最后还追述:“没有旧记书类相关该岛我邦所属之明文证据及口碑传说等,只是本县下之渔夫经常到八重山岛及这些岛屿进行渔业,特此申报。”(19) 从冲绳县5月12日“复第百五十三号”内容来看,冲绳县并没有找到钓鱼台诸岛属该县的历史证据,也没有提及前述的“贵重之岛”的内容,要求成为其所辖的理由为渔业管理的需要。 此后日本在甲午海战中逐渐占据优势,并拟定强迫中国割让台湾为媾和条件。钓鱼台诸岛在琉球与台湾之间,故日本认为窃取钓鱼岛时机已经成熟。12月15日,内务省以“秘别一三三号”,由县治局长向内务大臣、次官、参事官及庶务局长递交了“久场岛鱼钓岛所辖标权建设之上报”,提出:“对鱼钓岛久场岛相关地理等进行了逐次调查,不论怎么讲,和平山及鱼钓岛二岛,位于海军省水路部二百十号地图的八重山岛东北方,其依照部员的口述,右二岛从来都是属于领土的范围,其在地形上当然地被认为冲绳群岛之一部。”(20) 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电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在久场岛(黄尾屿)、钓鱼岛建标一事,虽已下令暂缓,但“今昔形势已殊”,对这些岛屿“需要管理”,故应当重议此事。此次日本外务省未表异议,并答覆“请按预定计划适当处置”。 1895年1月14日,日本将召开内阁会议。内务大臣野村靖于12日向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发件《关于修建界桩事宜》(“秘别第133号”),提出:“位于冲绳县下辖八重山群岛之西北的久场岛、鱼钓岛一直为无人岛,但近年有人试图在该岛从事渔业等,对此须加以管理之,故该县知事呈报修建该县所辖之界桩。恳请上述内阁会议批准归由该县所辖,准其修建呈报之界桩。”(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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