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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世海:港澳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体制的异同 | |
http://www.CRNTT.com 2017-04-19 00:15:21 |
朱世海表示,因港澳行政主导体制的法制基础、所处的政治生态等存在重大差异,香港立法不仅不配合行政,而且突破法律的边界给予行政过多的制约,导致行政主导只能停留在文本层面,难以落到实处;而澳门立法能够给予行政较多的配合,保障行政主导不仅是制度规范,而且成为现实实践,甚至有行政独大的嫌疑。 朱世海强调,港澳特别行政区都实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该种体制是建立在分立基础上,这决定了其不是专制体制,而是民主体制。“港澳行政主导体制运作状况迥异,故两地采取的改革措施也很不同,香港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应是提高行政长官在政制中的地位以弱化立法对行政的制约。而澳门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应是通过制定新的《预算纲要法》等以增强立法对行政的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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