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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主体意识”权力化过程探析 | |
http://www.CRNTT.com 2017-01-27 00:17:27 |
“台湾主体意识”的基本内涵 探讨“台湾主体意识”的权力化过程,首先要厘清它的内涵。笔者以为,整体上看,它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所谓主体,指的是相对于客体及其他主体而言,要具有自我能动性和实践活动的自我主导权。所以“台湾主体意识”最重要的一点是“台湾前途要由2300万台湾人民决定”,这是国民党与民进党共同认可的。即发展前途的自我决定权。 第二、执政当局的一切政治活动包括内部决策、对外关系都要以“台湾的利益考量”为出发点,即所谓“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即台湾利益优先选择权。 第三、自1895甲午战败,两岸经历了一百余年的分离,期间只有短暂的四年政权统一经验。一百余年来,两岸双方经历不同的历史境遇,形成了台湾具有差异化的群体心理、文化形态、现代化发展路径和政治体系。与大陆具有别样的历史遭遇,这是台湾主体与大陆主体不同的基础。 第四、在同大陆的协商谈判中,或未来两岸关系的政治安排都必须正视和承认“中华民国”的事实存在。尽管蓝绿“国家”认同的内涵有差异,但“中华民国”已成为现阶段台湾人的最大政治公约数。这是“台湾主体意识”依托的“宪政”架构与法理基础。 第五、主体意识内涵已逐渐纠缠了一些价值因素。比如民主、“人权”。台湾蓝绿两大政治势力均认为台湾已发展出相对成熟的民主体制和较为完善的“人权”保障机制,这是台湾相较于大陆的价值和制度优势。台湾方面认为“大陆民主化”是两岸关系未来发展的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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