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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小学生被击毙:警方该如何用枪 | |
http://www.CRNTT.com 2014-06-13 11:41:02 |
很难说此案的击毙不合时宜 虽然本案有“弱者维权”的背景,但不改其劫持人质的恶劣性质 在湖北这起劫持小学生案件发生后,很多人的关注点在“校长换老师,纪委书记换校长”这样的“人质替换”上,“劫持者死不足惜,替换人质者高风亮节”是基本论调。但是随着一些背景被媒体挖掘出来,开始有不少媒体人和律师质疑警方开枪的必要性。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嫌犯张泽清曾因村里征地的补偿款问题和宅基地划拨问题,和村党支部书记许某发生过严重的冲突,而许某的女儿在出事小学当老师,许某的孙子在该校读书。于是,一些人据此认为,张泽清去浩口镇第三小学,并不是劫持人质,而是为了“讨公道”。 并且,反对警方开枪击毙的人还认为,既然张泽清愿意两次替换人质,说明他的“主观劫持愿望并不强烈”,是“可商量的”,这种所谓主观态度的不强硬,再加上弱者走投无路暴力维权的熟悉方式,同情之说由此蔓延。 但是,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判断此案性质的恶劣程度。其一,张泽清在进入该校六(4)班的时候,左边腰间别着一把刀,右边腰间放一把土制手枪,身上捆有爆炸装置和汽油瓶,说是亡命之徒并不为过。据新华社报道,当时张泽清对六(4)班师生说自己“已经做好不活着回去的准备”,并且已经把汽油洒向前排同学的课本。虽然后来两次换人质,师生已经不再处于被劫持的状态,但镇里的纪委书记王林华还在他的手里,劫持人质的性质没有改变。 其二,在张泽清手里的人质牌变成当地纪委书记后,情况并没有朝着和平的方向转变,据《北京青年报》的消息,张泽清用一排课桌把他和王林华隔离起来,困在教室的一个角,11时许,张情绪失控,用自己携带的汽油泼洒到王林华身上,并将手指按向与自制爆炸物相连在一起的打火机。警方开枪就发生在此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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