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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安全性或被高估

http://www.CRNTT.com   2014-01-30 09:21:39  


  中评社北京1月30日讯/中国首次覆盖中央、盛市、县、乡五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审计上月揭晓。对于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审计部门认为,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以及债务偿还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等,而在总体上债务风险可控。

  中国证券报发表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助理研究员胡祖铨文章表示,风险可控的一个佐证是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处于安全区间。不过,如果我们暂时不计债务期限,着重观察政府负债及综合财力情况,将职工养老保险债务负担、财力的可使用性等考虑在内,则会得出另一番政府资产负债图景。

  地方债务问题不可过于乐观

  文章称,审计署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7万亿元,简单加总合计30.3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加2.5万亿元,年化增长率18.05%。其中,中央政府性债务年化增长率8.43%,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化增长率25.24%。

  债务风险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层面。结合审计署2011年第35号审计公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介绍,可以整理出1997-2013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

  1997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较快增长,增速远远高于同期中央政府性债务增速和GDP名义增速。

  2010年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膨胀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增速仍然高达20%以上。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防控债务风险”单列为六大主要任务之一,从侧面反映了目前债务形势不容乐观。

  2010年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构成情况发生明显变化,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比有接近6.9个百分点的较大下降,与此同时,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占比则有接近8.7个百分点的较大提升。这反映了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受到日益关注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再简单地、直接在合同条款上明确对融资平台新借债务的担保责任,而是更多地采取隐性担保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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