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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福山:警惕中国重新集权化

http://www.CRNTT.com   2013-02-23 08:54:44  


 
  政治衰落的第一个原因是制度的合法性。在一种情况下建立的制度不一定在另外一种情况下还有用。而另外一个原因对于中国来讲尤其如此,那就是存在这样一个现象,我用很长的一个英文单词来形容,就是重新集权化(repatrimonialisation),也就是说富有的精英阶层他们想使用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重新统治国家。所以如果我们建立了非个人化的现代社会,这个现代社会总处在被精英重新控制的境况中。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种事情是发生过的。

  在汉朝崩溃和隋朝兴起统一国家之间的300多年,家族在国家管理中极其重要,是实际的控制者。而在隋唐,国家并没有回到汉朝所建立起来的官僚化理性统治,中国的这种政治体制早已建立,但直到11世纪的北宋才重新得以建立。当然有很多原因,我以为不能认为制度的现代性是自然而然的,他们可能出现倒退,从高水平的发展倒退到低水平的发展。

  中国的经济政治发展是有这样的轨迹,它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建立现代化的政治机制,但是现在成了所谓的路径依赖,意思就是在接下来的2000多年里,你还待在那个路径上。因为中国早期就形成了现代的有权力的国家,中国政府可以阻止社会组织的形成,阻止其它组织能够挑战它权威的可能性。我们也可称之为血缘性的官僚制度。它以自己的军事力量来统治,这样也可以阻止商业性资本主义的形成。

  中国历史上为什么没有法治的存在?在不同的文明之中,比较强的法治基本都是从宗教衍生出来的,所以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这些文明是一种超越性的宗教所衍生出来的法治。有这样的一种宗教的等级制度,它独立于国家的政治力量之外,所以天主教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而伊斯兰教也是如此,他们是独立于苏丹之外的。婆罗门在印度是一个祭司的阶层,而国王必须要到婆罗门那里才能被承认为国王。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政治力量从属于宗教的力量。

  而在中国从来没有这样的国教,佛教常常是一种比较抗议性的宗教,除了在唐朝之外,就没有一些什么政治性的力量。而皇帝的祖先崇拜是一个相当于国教的东西,从来没有一个司法的制度让皇帝知道我们应该怎样做,你不能像宗教机构的领导做的事情那样。国家最初的发展是这样,而法治也从来就没有发展起来,也就没有了民主的问责。

  当然,虽然中国历史上没有正式的法治,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法律制度,但是在很多层面上,我认为儒家的意识形态、儒家的道德成为了一种替代品,成为了正式的法律的替代品。

  所以在西方,宗教法提供了法律,而在中国,儒家的这样一个官僚体制,他们制定这样一些规则,他们声称这是为政治的权威所制定的一些规矩,所以虽然没有正式的问责来限制政治权力,但是他们仍然有一个非常强的传统、道德的限制,来限制皇帝,来限制那些中央权力的持有者。在中国的传统上,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皇帝必须要通过官僚制度来统治,而这是按照儒家的道德规范来的,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成为了西方法治的一个替代品。

  这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效果,正如我所说问责成为了一种传统,成为了一种东亚的传统。而这种传统都是被中国所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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