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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为故宫大盗喊冤?

http://www.CRNTT.com   2012-03-22 14:17:28  


当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故宫失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幷处罚金1.3万元。 2011年5月8日,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斋宫,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共计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石柏魁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在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等处。次日,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将剩余4件展品丢弃在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等处。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中评社北京3月22日讯/故宫失窃案19日宣判,“故宫大盗”石柏魁获刑13年。然绝大多数网民为石柏魁鸣不平,网民称:“横向一比,有官二代交通肇事致人命的也只判三年,有贪官收受数百上千万的也不到十年,故宫这个区区一小贼,罚重了。”(温广新闻调查《该当何罪》);“故宫大盗获刑13年太重了,实际上把公愤转移至一个替罪羊身上。似乎事情画上句号,故宫方面反而借以脱罪,这没好处。本应引起深入思考并促使管理改进的“意外”就这样草草收场,平息舆论 牺牲小偷,真是非理性社会啊。”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石柏魁被“重判”了呢?舆论指出,关键在于,故宫“十重门”暴露出的种种失职,严重威胁着国宝安全,相形之下,石柏魁的偷盗行径,倒似乎“算不得什么”,现在“故宫大盗”获了重刑,对故宫监管者的问责则并未体现出相应的力度。

为故宫大盗喊冤 问责故宫为何没有同样力度 

  2012-03-22 08:52 新京报 
 
  13年徒刑判决,还是在法定量刑范围内的。为什么很多人觉得石被“重判”了呢?正义是相对的——和故宫“十重门”相比,石柏魁的偷盗行径,看起来似乎“算不得什么”。“故宫大盗”获了重刑,对故宫监管者的问责似乎并未体现出相应的力度。

  据报道,3月19日,“故宫大盗”石柏魁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有期徒刑13年,目前他已提起上诉。石柏魁获刑13年是轻是重,引发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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