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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猫问题;泛公股事业薪资制度检讨

http://www.CRNTT.com   2009-12-24 09:35:39  


公营事业为了顾全大局必须牺牲营利目的
  中评社台北12月24日讯/“公股事业不同于私人企业,全然以营利为目的,公股事业尚兼有公益性质、需配合政府政策、以便利人民生活为目的。因此,有时候,公营事业为了顾全大局,必须牺牲营利目的”;因此“为了吸引人才为公营事业奉献、为发展‘国家’资本努力,公股事业的薪资应比民营企业更具有吸引力才是,故以目前的水准而言,可谓适中,不需更动。”。《中央网路报》今天登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刘明德的文章“肥猫问题:泛公股事业薪资制度检讨”,文章内容如下:
 
     一、台湾有没有“肥猫”? 
  
  如果没有金融海啸,大概不会有肥猫一词。之所以会有肥猫问题,是因为在金融海啸当中,一些濒临破产的美国大企业,在得到美国政府纾困的同时,不但不减薪,还能够拥有高薪、高红利、高退职金等好处。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小布什时代就有,只不过,小布什不认为这是件重要的事,而出身黑人、贫穷的新任总统奥巴马对此不以为然,所以才有肥猫之说,也就是濒临破产请求政府纾困的大企业,公司里的高阶主管仍能坐领高薪,这些人就是奥巴马眼中的肥猫。 

  根据美国总统奥巴马对“肥猫”的定义,能被称为肥猫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要接受政府纾困;第二、高额的薪水、奖金、红利照发。依照这两个衡量标准,台湾有没有肥猫呢?也就是现在有没有一家公营企业、或民间企业接受政府纾困呢?如果连第一个条件都无法满足,就更不用谈第二个条件。也就是台湾没有奥巴马所说的“肥猫”问题。 

   二、台湾没有肥猫问题,却有双薪问题 

  虽然台湾没有奥巴马所说的肥猫问题,但是却有退休公务人员领双薪的问题。有的公务人员在退休之后,又被政府赋予重任,只不过不是在政府部门,而是转任到由政府所能控制的公营事业、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民营企业、财团法人、基金会等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董监事等重要位置。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退休之后除了领有月退俸、优惠存款利息之外,还加上转任新职后的月薪。根据“行政院”完成的“双薪肥猫”清查报告指出,退休人员转任政府投资及捐助单位,还兼领月退金及优惠存款利息的双薪肥猫目前清查出263人,其中军职退役有19人,可说是领双薪的大本营。 

  此外,公立大学教授退休之后,不管其年龄是否超过六十五岁,转任到政府补助设立的基金会等任职,或转到私立大学任教,坐领两份高薪,这些都是不合理的现象,类似这种法规漏洞,政府应该尽速或修法、或以行政命令严格禁止。 

           三、公股事业的薪资问题 

  公营事业管理法第二条(公营事业之目的):“公营事业以发展‘国家’资本,促进经济建设,便利人民生活为目的。”又,公营事业工作考成办法第3条:“公营事业工作考成应着重年度盈余及“国家”政策之达成,各主管机关得按所属事业性质,选定下列考成事项:一、业务经营。二、财务管理。三、生产管理。四、人力资源管理。五、企划管理。六、环境保护及工业安全。七、其他事项。工作考成作业要点及复核作业要点,由“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研考会)定之。 

  由上可知,公股事业不同于私人企业,全然以营利为目的,公股事业尚兼有公益性质、需配合政府政策、以便利人民生活为目的。因此,有时候,公营事业为了顾全大局,必须牺牲营利目的,例如:在国际原油价格高涨的时候,中油公司为了配合政府政策实行冻涨措施,导致中油亏损,这时候,不能说中油绩效不好。 

  至于公股事业的薪资问题,本文认为,为了吸引人才为公营事业奉献、为发展‘国家’资本努力,公股事业的薪资应比民营企业更具有吸引力才是,故以目前的水准而言,可谓适中,不需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