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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民进党南海冒进 九大潜在风险

http://www.CRNTT.com   2016-10-02 00:11:02  


 
  基于这些特点,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的结论:

  (1)它是一条海上的国界线,显然企图将我们与邻国重迭的海域,划分出海洋疆界。

  线上内的南海几个小群岛,都是中国人民按照国际法上“先占取得”的法理,已经取得主权的领土。换言之,它确实是一条岛屿归属线。但是它也是海洋上的疆界线。对于这一点,其实世界各国过去一直都没有任何反对——直到1969年以后。

  (2)它的内部水域只能被认定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性水域”。

  中国人民经历千百年的实践,在南海地区,享有诸多既得利益、既得权利和相对应的义务。例如:捕鱼采集、管理渔民渔船、搜捕逃犯、整肃海盗、从事天文、水文等科学研究、水师巡弋海疆、搜救遇难船舶、管理航线安全、驱逐侵入者、设定官府辖区……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南海地区,中国渔民的传统捕鱼权范围很大,并不限于U形线内的水域。这条线其实是中国政府自我克制、建议划订的大体中线、国家海洋疆界线。

  重点是,由于中国人民从未在此以水域主张“内水”的地位,因此,它和一般其他国家主张的历史性(内水)水域,还有一定的差异。它是比较特殊的。但是,国际法上从未有任何关于历史性水域的定义规定。我们并不需要盲目跟随其他国家的做法。而且,我们的确不曾在此一水域,因主张内水地位,因而排除其他国家船舶的航行自由。所以它和一般主张的历史性水域或历史性海湾不太一样。它适宜被称之为一个“特殊的”历史性水域。

  顺带一提的是,中国人民在南海历史性水域中的权利,并不曾包含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权利。关于这种权利,还得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陆地控制海洋”原则,从中国的陆地、岛礁,向海延伸出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中寻得。因为,在历史上,我们并无开采海域石油、天然气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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