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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校长任期为何越来越短?

http://www.CRNTT.com   2015-03-03 12:08:13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任命985高校校长,似乎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必须是院士,坊间流传“院士出校长,校长出院士”,说的就是这种现象。但这种选拔校长的规定,并不符合校长职业化的要求,对于大学校长来说,选任的标准,应该是是否懂教育、懂教育管理,有社会活动能力,把只懂学术研究,不懂教育管理的院士,选拔到校长岗位,这既是对院士本人的浪费,也是对学校管理的不负责。有意思的是,由于有的院士并不愿意放弃学术研究去从事行政管理,有关部门为了说服院士出任校长,一边赞其为担任行政职务做出“牺牲”,一边为其创造条件,允许其一边做行政管理、一边做学术研究,这带来的问题是,行政和学术不分,影响整体的学术风气,在普通师生看来,这是行政权力通吃。

  院士是最高学术荣誉,还有人曾经把学校校长是不是院士,与学校的地位联系起来——如果校长不是院士,就感觉校长缺乏话语权,学校的地位也低不少。这显然是一种很不健康的生态,一来说明我国的管理和学术管理体系,还看等级和头衔;二来说明大学关注的是校长有何身份,而不是他的治校能力。

  这种情况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后,有所改变,该纲要明确提到,我国要转变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建立新型的政府与学校关系,逐渐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校长选拔任命制度。2011年年底,教育部开始推进公选校长改革的试点,公选校长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推进校长去行政化、职业化和专业化;2012年2月,没有院士头衔的陈吉宁,被任命为清华大学校长,这被认为是破除了清华、北大校长必须是院士这一不成文的“惯例”,朝校长职业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但是,院士的职业化还不彻底。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大学校长的级别并没有取消,北大、清华等31所985高校的校长还有副部长级行政级别,因此,有关部门还是按管理干部来管理校长。具体有两个做法,一是对校长实行任期制,明确要求一名校长在校长岗位上不得连续干2个以上的任期,并提出明确的年龄限制;二是对校长进行轮换,校长从一个学校校长岗位转任另一所大学。从管理干部角度,这并无不妥,这可防止校长在一个岗位呆得过久,形成自己的势力,滥用权力,但是从校长职业化角度来说,却有诸多问题,包括,如果校长任期过短,这会让校长只关注任期政绩,而不思考学校的长远发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大学校长素质研究”课题组曾进行过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学校长的平均任期为4.1年,而美国同类大学的校长任期为12.2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甚至把校长长任期制视为学校成为一流大学的经验;另外,一个人适合担任一所大学校长,却不一定适合担任另一所大学的校长,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风格不同,对校长的要求也不同。

  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作为校长职业化的代表,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在担任校长不到3年后,调任环保部;王恩哥和林建华,不断刷新校长任期的最低年限。很显然,大学校长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受制于行政化,如果不取消校长行政级别,不改革校长选任机制,职业化和专业化,在行政化面前不堪一击。

  只有坚定按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坚定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推进校长公选,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才会首先按教育家,而不是官员选拔校长,也才会真正做到校长的职业化、专业化。

  作者: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名教育学者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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