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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新思路

http://www.CRNTT.com   2013-11-18 10:30:55  


  中评社北京11月18日讯/“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向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转型的关键,也在于从国家单方面支配社会,过渡到国家与社会的有效互动与互相制衡。这就需要重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的关系。”学者包刚升撰文《“国家治理”新思路》如是说。

   11月12日,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包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尽管作为学术概念早已出现,但还是首次进入中共中央文件。会议公报还多次使用“治理”、“社会治理体制”等字样。

   早在16年前,世界银行出版的《变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就聚焦于治理问题。世界银行认为,“善治(good governance)”或“有效治理”是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的关键。而实现有效治理需要相应的治理能力。因此,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旧体制的思想遗产

   如何理解国家治理能力呢?不少人对此存有误解。比如,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的职能范围与权力的控制范围越大,国家治理能力就越高。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全能主义国家治国思想的遗产。他们在潜意识中认为应该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国家—政府既能控制政治领域,又能控制经济、社会、文化与思想领域。这种国家形态尽管曾经在20世纪出现过,但都无法实现长治久安的治理。这类国家的治理能力是不可持续的。

   《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也提醒发展中国家:政府擅长的事情是有限的,而有效政府的关键在于做好政府擅长的事情,而不是无限扩大政府掌控的范围。该报告开头即提出,为了实现有效治理,首先需要确定政府的“作用应该是什么”,政府“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认识到政府不能做什么,恰恰是现代治国思想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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