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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法治才是真正的和解之道

http://www.CRNTT.com   2012-03-12 10:54:10  


许纪霖
  中评社北京3月12日讯/此间学习时报今天登载学者许纪霖的文章“法治才是真正的和解之道”,文章说,今天中国社会不时出现各种形式的暴力,暴力泛滥背后是制度的缺失,特别是法治的缺失,要告别暴力,首先需要的就是制度重建,特别是法治的建设。详论如下: 

  今天中国社会不时出现各种形式的暴力。有公权力的暴力,比如强制拆迁、城管打人;有民众的暴力,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就诉诸暴力,砸车、砸商店,等等;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得不到解决也诉诸暴力,比如肖传国雇人打伤方舟子这样的事件;还有一种是话语的暴力,是种软暴力,在BBS、微博上,充满着话语暴力,一旦形成争论,往往不是说理,而是直接转向语言的冲突,相互问候老祖宗,或者互相扣帽子,气势夺人。

  这些暴力的形成,有多重因素。首先是公权力没有受到约束,城管打人,以及拆迁中的暴力,都是有公权力基础的,是有某些制度和法规支撑的。这种暴力产生以后,会激起民间很大的反弹,因为“理”是没法和“力”说的,哪怕老百姓再有理,投诉无门,最后也不得不诉诸暴力,所以,一个城管打小贩,就能造成成百上千人的群体性事件,而且反弹更具暴力性,可能是把城管刺死,甚至导致骚乱。以暴易暴是一个相互的过程,暴力只能激起暴力,而无法激起理性。公权力的暴力和民间的暴力是具有同构性的。

  为什么会这样?司法公信力不足是原因之一。无论政府还是民众,一旦发生纠纷,无法找可信任的第三者来裁判。在健全的法治社会里,公权力和公民发生利益冲突的话,往往不是诉诸暴力,而是由司法来仲裁。但在今天的中国,有“法”却“法治”不足,各级司法机构服从当地政府利益,司法系统往往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名义,与当地政府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而地方政府又往往与地产商等利益集团捆绑在一起,于是形成了利益集团、政府和司法的利益一体化。

  暴力泛滥背后是制度的缺失,特别是法治的缺失。本来有制度,有法治,就是告诉人们,解决纠纷可以不必通过暴力。暴力冲突的结果通常是两败俱伤,很少有双赢的。因为暴力往往是你死我活;双赢的达成则需要大家坐下来说理、谈判、妥协。法治本来应该是超越于各种利益集团,超越于政府利益、公民利益之上,这才是法治,司法维持的就应该是这样的法治。

  所以,要告别暴力,首先需要的就是制度重建,特别是法治的建设。不能仅仅期望于政府,信访、维稳不能解决一切。政府也是有自我利益的,很多纠纷是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与民众发生的纠纷,政府本身就是利益相关方,你怎能指望政府可以解决好这些事情?必须让司法体系起到仲裁机构的作用,这才是一个根子上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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