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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背后是博弈力量失衡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2 11:40:45 |
感觉这一周很多新闻都是人跟水较上了劲。一个是防汛抗洪,因最近全国多个地方普降暴雨,洪水大发,“百年一遇”不时被人提起,很多地方下令严防死守,现在看来,成绩不错,没有发生大的灾害。另一个人与水的较劲是水污染事故频发。先是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渗漏,祸害广东水域;接着,辽宁营口造纸厂持续向辽河、渤海非法排污造成的重大灾害被报道出来;然后,吉林化学工厂被冲毁,上千只化学原料桶被冲入松花江,造成河流污染。 无独有偶,第64届联合国大会28日以122票赞成、0票反对和4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宣布享有安全和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一项人权。决议说,联大确认把公平、安全和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作为实现人权努力组成部分的重要性。这就把“水权”与“食物权”相提并论,当作是维持人类基本生活所需的基本权利,也必将督促各国同等重视,认真履行。 一方面,国际上把“水权”上升到人权的高度,从这个角度理解,污染水源河流,就是对这项权利的侵犯,一方面,从以上事件看出,我国水源河流污染相当严重。据《文明》杂志2009年报道,中国的江河、湖泊成了有毒废水排放的下水道,全国目前有3.2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形势逼人。 而上至中央,中到地方和企业,下至民众,对水、环境污染都十分关注。为了保护环境,制止污染事故发生,中央又是加强立法,又是三令五申,又是派员视察督办,关停污染大户,地方、企业和民众,环保意识也明显提高。但很多时候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为什么?因为地方和企业抱在一团,拿出硬邦邦的挡箭牌——维护社会稳定。 拿营口造纸厂来说,中央九部委联合组成的督察组曾到现场督办,厂方说,“马上要关,马上要关”,可是几年过去了,愣是没有关掉。其原因地方官员得说很清楚,“造纸厂是老国企,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对待造纸厂启动生产,市政府是在权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后作出的决定。”言下之意,不是不为,而是不敢为——把数千工人和涉及数量更众的家属们的饭碗砸了而不出乱子,现在办不到,只好退而求其次,继续“忍痛污染”。中央关于维稳的要求往往被地方活学活用,常常拿来当作为企业合理排污的理由。 像紫金矿业那样,与当地官员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商勾兑如此之融洽,简直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处理企业污染更难。难怪该企业的董事长底气十足地对媒体记者说,“围墙内的事情,企业自己负责。(围墙)之外的事情,由政府负责。”这就等于把环境污染危机抛给当地政府去摆平,而摆平的借口还有什么比“维护社会稳定”这把尚方宝剑更有力? 于是乎,一些地方或者追求财政收入,或者为追求为政者的政绩,便以“发展”的名义招进一些高污染的企业,又因为企业的“奉献”而放低要求,当企业污染和破坏环境时,又以“维稳”的名义持续着这种得不偿失的行为——某些“发展”取得的“成果”,远远无法偿补环境被破坏所付出的代价。 这种行为得以持续,关键是成本的获益者与承载者非并一个主体,而且两者的力量极为悬殊。前者是企业利润的占有者,以及从企业身上获得税收的地方政府,后者是承载环境污染后果的民众,后者相对于前者软弱无力。还有,企业相对私域,为极少数人所有,而环境是“公地”,为“无数人”所拥有,难以进行产权界定,污染环境就是典型的“公地悲剧”。悲剧造成的代价需要今人甚至子孙来买单。 从以上分析可见,环境污染的背后,是博弈力量的失衡。对上,环境污染的获益者打着“维稳”的招牌,像是以其盾防其矛,加之体系内的监管难避“内部人”的干扰,往往让中央的三令五申变成强弩之末。对下,环境污染的获益者打着“发展”的招牌,把污染问题掩盖掉了,往往畅行无阻。 让环境污染这种得不偿失的现象减少或不再(包括产业转型之后,因为高科技、低耗能、低污染也仍然有污染),只寄望于地方有环保意识,企业家有社会责任,仍然是不够的。最终需要改变目前这种博弈力量失衡的状态,中央要加大立法和惩处污染环境者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地方政府要做公正的管理者而非经济组织,就要与企业脱掉太多的瓜葛,成为中立的力量;民众要成为制衡环境污染冲动的重要力量,这就要让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壮大,让民间力量崛起。如此,地方才会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开辟新税源,从而减少或告别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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