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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日记:拆迁户上访按“敌对势力办”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11:19:44  


长沙西长街更生坪前巷22号唐跃南一家说天天轮流值班,害怕家里一没人,就又来强拆。摄影_李锋
 
“五招三十六法”

  2003年12月30日,“局长日记”在这一天记录道:“区委区政府召开市人大、市政协的两会维稳工作,陈大庆(时任开福区常委、政法委书记)布置维稳工作方案。”同时对开福区的维稳工作给予肯定,“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政令畅通”,“力度大,得到市政府的好评”。陈大庆同时布置任务,“在元月1日到16日之间要不发生到市、京的上访”,“要坚决堵住‘堵路’、‘堵政府’的事件发生。”

  一位房屋拆迁民间维权人士分析“局长日记”后认为,该日记记录的拆迁方法以及息访手段至今仍在长沙乃至周边地区沿用。他认为,芙蓉区东牌楼“和谐”拆迁的“五招三十六法”,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

  2010年7月8日晚,东牌楼霓虹灯闪烁,一片热闹气氛。周边有平和堂、酒吧一条街,属于长沙最中心、最繁华的五一商圈。

  “二折到三折啦!”一排排两米左右的蓝色围挡,挡不住后面商铺甩货的叫卖声。大红色的“征”字取代了“拆”字,在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出一种枣红色。周围的一个红色圈圈不仅圈住了“征”字,也圈住了那片地——东至蔡锷路、西至黄兴路、南至解放西路、北至东牌楼路范围内9.2894公顷。

  这是自2009年7月,《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正式实施后的首个“东牌楼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该政策从字面上去掉了此前拆迁中暴力、血腥等强制性色彩,其最大的亮点是将拆迁改为征收,这一政策也被认为是国务院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前的先行试点。

  一份比征收令更为详细的“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摆在了东牌楼居民面前——原殷殷期盼的就地安置,最终化为泡影。“政府打着棚户区改造征收国有土地,实为商业开发。”东牌楼居民将矛头直指政府。

  不仅如此,按照芙蓉区公布的补偿基价,东牌楼征收补偿为每平方米4562元,“已是长沙市棚户区改造中最高”——岳麓区是每平方米3278元,中山区是每平方米4391元。加上提前搬迁奖励、支持重点工程奖励、寻找房源等奖励,东牌楼最积极的居民房算下来每平方米要6000多元。

  芙蓉区委书记钟钢在一次视察中说,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经营户的管理力度,对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征收户,不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要通过其单位、部门做工作;对于困难户,要积极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争取早日签订协议。仅仅3天,芙蓉区东牌楼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以下简称东牌楼指挥部)便与102户签订了协议。

  “这是用的第4法‘最低住房保障法’和第13法‘化整为零法’”。有住户议论到,她还提供了一份据说是东牌楼指挥部的经验推广资料,里面例举了“五招三十六法”。其中第五招是“以法拆迁,公平正义”,下面6法中,“治安管理”由公安部门对拆迁户全程跟踪,加大法制教育力度,而“检查介入”,则是拆迁户个别要价过高的情况下,由检察院介入。

  2009年11月9日,下午3点多,居民穆明德的丈夫正在家中狭小的店面里照料生意。七八个身份不明的人闯了进来,抬手抬脚、不由分说地将他拖出店面。就在3天前,征收指挥部曾发布一道措辞强硬的命令,要求征收范围内的商户必须在3天内停止经营。穆明德对此毫不理会——这个经营寿服等丧葬用品、证照齐全的小店,是她家的祖传产业,停业即意味着断绝一家人的生计。

  在湘潭市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之时,2009年11月6日,湘潭市副市长谈文胜率领各部门负责人前往长沙,考察学习长沙城市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

  据长沙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开福区拆迁模式和芙蓉区的“和谐”拆迁模式已经在湖南各地遍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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