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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倪玉兰 恐惧是多余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11:43:14  


 
新闻链接:

女律师阻止强拆获刑两年 出狱无家可归流浪街头

2010-06-28 08:45:54
 
  [导读]2008年12月18日,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两年。按照倪的说法,派出所纠集一群人,无任何手续,闯入她家强拆,倪玉兰架着双拐理论,结果被警察拖入警车踢打,后又被抓进派出所。

倪玉兰这两月

本刊记者 杨潇 发自北京

  何杨在拍完倪玉兰的纪录片后发现,“很多恐惧其实是多余的”

  他拍了10天,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惨烈的故事,但是倪玉兰让他感到意外。“遭受了这样的苦难,大多数人都会变得激愤、偏执,甚至自暴自弃,但是倪玉兰仍然这么平和,她似乎有消化苦难的能力,或者说,她是站在苦难之上的。”

  警察对倪玉兰说:“你别在网上骂我们!好话也别说。”



4月14日 星期三 晴

  9点30分,我被叫出监舍到谈话室接受了最后的检查,他们把我的双拐拆卸分离,将我放在里面的十二张申诉书和我惨遭虐待的图片搜出不让带出。我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全部被脱掉接受严格的检查,直到她们认为确实没有东西藏在衣服里面才让我穿上衣服。经过40分钟的折腾,他们才将我送出大门。老伴女儿和好朋友来接我,他们跑过来和我拥抱……终于和亲人团聚了。

  律师倪玉兰这一天出狱。当晚,她在一家小旅馆洗了一年多来第一个热水澡。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两年,刑期从被羁押的2008年4月15日算起。

  那一天,按照倪玉兰的说法,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纠集一群人,没有任何手续,闯入她家强拆,倪玉兰架着双拐与他们理论,结果被警察拖入警车踢打,后又被抓进派出所。

  公检方的版本则是,倪玉兰暴力阻碍工人施工,致使尤德林、李鸿桥受轻微伤,被民警传唤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11时许,在新街口派出所第三谈话室内,倪玉兰不服从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体,致使其睾丸挫伤,被当场抓获。

  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接处警记录显示,在倪家所在的前章胡同19号,“我所民警及巡逻车均在现场,无打人现象”。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据此认为,说倪“殴打他人”是诬陷。

  在独立导演何杨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里,倪玉兰对着镜头说:“到了派出所以后,他们把我关进小黑屋,先让保安揍了我一顿,一会谁进来就踢我一脚,踹我一脚,把我从地上扔到沙发,又从沙发扔到角落里。我要求上厕所,他们就让我爬着去,不然就是违反派出所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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