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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催生“特供奢侈品”

http://www.CRNTT.com   2010-04-24 11:02:34  


 
  郑贺曾经被一个朋友请去某领导家“鉴宝”,该领导的妻子摆了一屋子“古董”,让郑贺吃惊的是,没有一件是真品。

  当他把这一“噩耗”告诉领导时,对方沉吟了一下,镇定地说:“没事,假的也有处理办法。”

  “首先,假古董也可以叫艺术品,同样可能以不菲的价格在市场流通;再者,假古董还有另外的多种变现方式。”郑贺说。

  古玩店的“潜规则”

  据郑贺讲,他有个朋友,也是古玩店老板,就是凭着古玩店的“潜规则”,挣了2000多万元中间费。“通常买古玩送礼的,背后原因都挺复杂,绝不是一送一收那么简单。送礼的、古玩店、收礼的,各有好处。”

  “他的一件古玩其实是赝品,只值几万元,被一个企业家买走,送给了某官员。在买的时候,这个企业家就跟他说好了,多少天后,如果有一个什么长相的人来,要卖出这件东西,就以真品的价格收了,差价由这个企业家出。”

  郑贺说,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送钱的方式。

  “这件假古董,被同一个企业家买了5次,送给不同的官员,最后又回到了这个古玩店老板手里,而古玩店老板本人不费力气赚到了5次中间费,加起来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郑贺说,这就是实实在在发生在他身边的事,这样有“前途”的工作,也是现在不少古玩店的重要业务之一。

  蹊跷的是,这些收受礼物的官员,为什么都会把这件假古玩卖回给同一家店呢?

  郑贺点破了其中玄机---送礼人和收礼人早就知道是赝品,送礼人也会告诉收礼人,什么时候、到哪家店去把这个东西卖出去,价格大概多少。“这个流程三方都清清楚楚。”

  “作为礼品的古玩、字画,早已背离了其真实的价值,成为了一种‘介质’。”浮石这样评价。

  他本人曾经做过多年艺术品拍卖,2003年被牵扯进湖南长沙一桩著名的艺术品受贿案,在看守所呆了306天。对于这种古玩游走于官商之间的潜规则,他深谙其中的门道。

  “在商人和官员之间,‘雅贿’改变了直接送钱的方式,两个人之间不是那么赤裸裸的行贿受贿关系,而是有了艺术、收藏这些高雅的面纱。”

  在各种“介质”中,古玩作为“面纱”的掩护作用特别突出,究其原因,正是源于古玩价值难以估量的特性。

  不少收受贵重古玩的官员,之所以敢收价值500万元的古玩,而不敢收500万现金,原因就在于可以“以为是赝品”。

  浮石分析说:“收受古玩或者名人字画,最重要的行贿证据就是实物,但是实物却没有明确的定价标准。”即使评估出来很值钱,受贿者也完全可以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它的价值。

  而对于已经将文物倒手卖出的受贿官员来说,最后可能剩下的“蛛丝马迹”就是古玩店的票据或记录了。

  “我们古玩界有个规矩,东西一经卖出,不退不换,不开发票,往来不留记录。”郑贺说。

  拍卖行成了“掮客”

  学者吴思在《潜规则》一书中写道:清朝末年的时候,京城中“雅贿”之风极盛,当时北京琉璃厂多数古玩店已沦为行贿受贿的掮客,而官员们则把自家文物放在古玩店由其代售,送礼者掏大价钱买了再送给官员。双方不提一个钱字,大把黄金白银却源源不断地通过古玩店流进官员腰包。

  如今,除了直接从古玩店买进卖出的方式外,“雅贿”的另一个看起来更光明和公开的方式,就是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

  对郑贺这些古玩店老板来说,拍卖会也是他们重要的进货渠道之一。

  郑贺的经验是,如果看到一个他们感觉明显不入流的物件,结果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是品相极好,或者拍卖的起拍点明显不符合实物价值,基本上他们就应该起身走人了。

  “最后绝对会有人以明显高于实物的价格把那个所谓的古董拍回去,通常都是用手机打来电话就直接买下了,谁也不知道这东西是谁卖的,又是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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