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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医保改革的致命伤

http://www.CRNTT.com   2010-04-21 09:48:53  


 

  事实上,反对奥巴马医疗保险改革法案的人更担心的是,他们会失去自身与医生对医疗的决定权,随着政府越来越大的权力扩张,美国人可能将完全失去在医疗上的决定权,自此再不能选择医生,所有一切都需要有政府的官僚机构来决定,医疗被控制,美国人的就医自由,甚至生命都被控制了。所以,这并非仅仅是医疗保险的事情,更有自由与生命在其中。以往,堕胎都是由私人资金承担,按照奥巴马医疗保险改革法案,政府的资金会用到堕胎上面,美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反对堕胎,但在这样的医疗保险法案之下,纳税人的钱都可能用到堕胎上去了,那是反对堕胎的人绝对不愿意的。

  美国宪法保护个人的消费权利和选择权利,政府不能强迫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即便是出于好意。比如,吃素对人的身体有好处,可是美国政府不能强迫美国人去买蔬菜,限制美国人购买肉食。同样,政府也不应该因为治病的理由强迫人去购买医疗保险,也不应该强迫人购买什么样条款的医疗保险,奥巴马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正是有这样的强迫性。如果人胆敢不购买医疗保险,政府可以施行罚款,甚至把你送进监狱。支持奥巴马医疗保险改革的人说,美国有已有政府强制购买的保险,比如,汽车保险,要开车就必须有汽车保险。

  听起来,这是不错的说法。如果没有汽车保险,警察抓到就要罚款,或者进拘留所,并且政府对最基本的保险赔偿金额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似乎也是政府违权的行为。但汽车保险与医疗保险却有本质的不同,那就是政府强制的汽车保险是对他人的保护,即责任保险,撞了他人的车,伤及别人,需要承担责任,对因为自身的责任造成所驾汽车和个人伤害的保险,却是可以选择的,你可以不买自身责任造成对所驾汽车和人身的伤害,车撞烂了,自己修,受了伤,自己去治疗。在医疗保险改革法案通过以前,美国人也可以选择是否购买医疗保险,以及购买什么样的保险,有的人愿意多付一些保险费,保得全一些,有的人只想保大病,小病的治疗都自己掏腰包,保费就低。许多年轻人仗着身强体壮,不愿购买医疗保险,那也是他们的权利和选择,当然,省了保险费,有病时自己就得多付医疗费。

  那么,对奥巴马医疗保险改革法案的诉讼会否获得成功呢?据有关法律专家的分析,可能性不大。因为奥巴马以及他的谋士们也不是没有料到这样的诉讼,他们知道,最后诉讼会到最高法院,而在最高法院,自由派还是占有优势,判定会对奥巴马政府有利。反对奥巴马医疗保险法案一方也不一定非得要诉讼成功,他们更在意的,还是试图通过诉讼去激发民意,在中期选举以及2012年的总统大选中把民主党推下台,届时再通过国会的立法去推翻或修正奥巴马医疗保险法案。

  (作者系高级管理咨询顾问,现居美国达拉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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