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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ECFA细节 尚待厘清

http://www.CRNTT.com   2009-12-04 12:24:46  


“东盟+1自由贸易区”实施在即,台湾有必要全力推动。
  中评社台北12月4日讯/《中央网路报》今天登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刘明德的文章“尚待厘清的ECFA细节”。作者提出:“由于ECFA对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且“东协+1自由贸易区”实施在即,我们有必要全力推动。然而,目前看来,有关ECFA还是有一些问题尚待厘清”文章内容如下:

  离2010年1月1日“东协加一自由贸易区”正式运作,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换句话说,再过几天,东协与中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其绝大部分的关税将完全免除,而台湾不是“成员国”,因此从台湾出口到中国大陆或是东南亚的商品还必须缴纳关税,导致成本增加,不利竞争,故一旦“东协加一自由贸易区”启动之后,台湾出口产业必然遭受重大冲击,不利台湾经济发展。 

  此外,如果台湾还想成为全球运筹中心、亚太经贸枢纽和台商营运总部,都必须利用中国大陆做为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的地位,而ECFA又是两岸经贸自由化的第一关,第一关不过,大陆市场无法打开,则台湾想要参与东亚经济共同体、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就都不可能。由于ECFA对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且“东协+1自由贸易区”实施在即,我们有必要全力推动。然而,目前看来,有关ECFA还是有一些问题尚待厘清: 

  第一、 何时签署?何时生效?“行政院长”吴敦义说:“在第五次江陈会中签署ECFA是我们合理的预期。”而第五次江陈会预计在明年春举行。也就是依据政府的规划,ECFA要到明年春天才会签署。这里,我们想知道的是,站在产业界的立场,站在台湾经济发展的角度,ECFA有没有可能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完成?或者在农历过年前完成?还是必须等到2010年的春天?以及如何缩短签署和生效之间的时间差? 

  第二、 只谈框架,或框架和早期收获清单同时谈?就谈判的角度,谈判内容越少、越没有争议,谈判的脚步会比较快;相反的,如果要谈的细节很多,争议很多,必然影响到谈判的进度。至今,两岸已就ECFA举行四次的非正式会议,在这当中,有没有提到早期收获清单呢?如果为了时效,是不是有可能简化ECFA的架构,就双方有共识的早期收获清单先公布,至于一时之间尚未能达成共识的其他商品则列入第二波、甚至第三波的早期收获清单? 

  第三、 哪些产业可以纳入早期收获清单?有多少项目以及第二波早期收获清单的可行性?根据“行政院”院长吴敦义在2009年11月11日的说法,早期收获清单约500项,涵盖石化、纺织、机械、汽车。在这次早期收获清单里面,有没有可能也纳入金融服务业?由于时间紧迫,固然早期收获清单不宜过多,以免旷日废时,影响整个谈判进度。但是,对于在这一次无法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产业,是不是就此做罢?还是可以有第二波的早期收获清单? 

  第四、 哪些部会应纳入谈判组成?如果谈判组成可以更为全面的话,一来很多谈判可以同时进行,节省时间;二来考虑的面向也会比较周到,比较不会陷入本位主义,在权衡轻重之间也比较能做正确的判断。目前参与ECFA非正式谈判的部门只有工业局、国贸局以及“陆委会”的官员,这样的组成涵盖面是否足够?其他部会需不需要加入,例如:“农委会”、“金管会”、“交通部”以及“中央银行”的代表?以“农委会”的职权而言,虽然政府信誓旦旦表明,830项大陆农产品不会开放进口,但是,这并表示“农委会”与ECFA无关,相反的,“农委会”应利用ECFA,把输往大陆农产品的关税降到零,以促销台湾农产品,造福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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