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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融合发展是新的统一理念

http://www.CRNTT.com   2019-07-21 00:02:05  


 
  1、交流发展是融合发展的实践基础和必由之路

  1987年以来,两岸交流由点及面、由小到大、由浅入深,从最初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旅游、投资、经商、求学、就业等单向交流,进而发展到政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多领域、多界别的双向交流。两岸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合作交流取得巨大成绩,发展了两岸市场,实现了产品互联互通。2018全年两岸人员往来超过905万人次,同比增长3.2%。其中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首次突破600万人次,“首来族”达40万人,均创历史新高,报考大陆高校的台生也成倍增长。〔9〕1988年至2018年,两岸人员往来总计达1.34亿人次,其中台湾同胞来大陆总计达1.04亿人次;两岸贸易总额累计约2.6万亿美元,大陆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10.5万个;大陆长期以来是台湾最大出口市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和最大岛外投资目的地。〔10〕两岸民众越来越多的学习、工作、生活交融在一起,加快了两岸融合进程。

  当前,在交流发展上实现两岸融合发展需要从如下方面入手。首先,增强台湾同胞的中国人身份认同,强化对于中国历史文化、中华文明等认同观念,做到双方彼此认同,水乳交融,不分你我。其次,一视同仁,趋同化管理,取消区别对待,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大陆经济社会事务。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基本没有障碍限制,台胞参与到大陆的社会团体管理、活动中来,也让大陆人士参与到台胞社团中去。三是完善法治保障。中央、地方通过立法规范提高两岸融合发展的制度化保障,保障台胞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如2018年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惠台31条”,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措施12条,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措施19条。各省市纷纷跟进,2018年7月11日,湖北出台“惠台62条”,也是湖北对标国台办出台的“惠台31条”的具体实施和承接,是湖北对省内现有惠台政策的一次集成和推动落实,其他省市也纷纷根据各自地方实际情况,积极出台本地的相关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随着两岸关系的向前发展,除了新近出台相关政策之外,之前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有的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急需与时俱进地对它们加以修订;有些没有考虑到或涉及到,这就需要及时添加跟进,完善相关立法。上述措施使对台工作、保护台胞权益增添了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有助于依法治国和增强台湾民众对大陆法律法规的认可和信任,推动了两岸大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实现大发展。

  2、融合发展是交流发展的创新深化和必然趋势

  融合发展思想契合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时代背景,顺应大陆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与“中国梦”的要求。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两岸关系经历了复杂多变的演化,历经了李登辉编造的“两国论”、陈水扁炮制的“法理台独”、马英九建构的“一中各表”、蔡英文主张的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关系内涵外延均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两岸关系经历一段时期的交流发展后,理应上升到新的发展阶段。融合发展就是要解决当前两岸现状难以突破、无法破解政治环境的僵局,解决两岸大交流、大合作中困扰两岸发展的问题,打破“法理台独”的可能性,互联互通,让“货出去、人进来”。通过抓住融合发展机遇,解决制约交流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这正是融合发展的意义和作用,给民众带来最实惠的交流发展成果。

  融合发展理论顺应时代发展,切合当下实际,是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全新的扎实推进和完善丰富。其有助于进一步密切两岸同胞情感,促成两岸更多的经济社会融合以及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使两岸关系发展、祖国统一得到更大的动力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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