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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学家因“小姐开不了发票”被处分冤不冤

http://www.CRNTT.com   2014-11-03 11:43:09  


 
但请整个行业,不要也跟着叫冤

  高校教师吐槽“科研经费报销管得严”,不能成立

  在潘绥铭被处分后,学术界几乎都替潘鸣不平,然后把这种不平,从潘的个案,引到对整个科研经费报销体制的不满意。

  外界普遍认为中国科研经费的报销管得松,但学界可不这样认为,恰恰相反,高校教师认为管得太严了。据媒体报道,在东南某985高校,学校专门向教师传达了“反腐”的精神,告知最近“风声很紧”,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定。话音刚落,老师们反而炸开了锅,纷纷指责不是监管不力,而是管得太多。

  一些教师觉得,他们由“师道君子”,变成了被防范的“小人”,这让人很不爽。比如,“不止一个学校规定出差必须住店,若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还有学校要求出租车发票上须注明起止地名,否则也不能报销。”历史学教授罗志田针对上述报销制度表示“我很佩服这些规则制定者的锐利眼光,尤其感叹他们如何能想出这样体贴入微的防弊方法。”

  难道高校教师生活在真空中,不和外界接触?当今几乎没有哪家制度成熟的公司不要求“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不注明起止地名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2002年出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只有30条,2007年出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只有24条,连实施细则都没有。而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NSF),其《申请、资助政策及程序指南》是一本168页的书,对每项费用是否合法、如何支出,都尽可能做到细致。

  如果中国这种科研经费报销制度都算严格,那么只有“说多少是多少”才算宽松了。

  “对科研经费最好的管理,是看成绩,而不是看细节”更是胡扯

  今年6月,《南方周末》上发了名为《科研经费不应是反腐的主要对象》的评论,其中提到“对研究经费的最好管理,是看能否产生出优秀的研究成绩,而不是看使用的细节。在大学和研究机构里做研究,是正当体面的事,无需像防贼一样对待。”

  这样的想法还有其他学者加以解释,“打个比方,我要装修房子,我就会去请个装修公司,他给我个报价,我认为可以接受,我就让他干,最后我检查房子装修好了没有,满意就付钱。至于装修公司有多少利润,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这种认识有两处荒谬。其一,科学研究是存在巨大不确定性的,能不能出成绩,是说不准的。如果出成绩的,经费使用即使乱成一锅粥也无所谓,不出成绩的,即使经费使用再严谨也认为有问题,这也太滑稽了。

  其二,中国的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简单点说,纵向科研经费是纳税人出钱,横向科研经费是企业出钱。对于企业出钱邀请高校进行的科研,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企业以自身可以接受的价格,委托科研机构,企业关心的核心是问题的解决以及解决问题的成本。至于解决问题过程中,科研机构是如何开支资金,这恐怕企业自己也未必关心。但问题在于,中国的科研项目,超过50%(2013年数据)由国家财政拨款,这里面如何使用资金,牵扯到给纳税人一个交代的问题,不可能只问结果,不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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