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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不愿做石油”不怪垄断?

http://www.CRNTT.com   2013-09-06 11:43:28  


2013中国企业500强,中石化、中石油占据头两名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在营地方民营炼厂193家,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1377万吨/年,占当年全国炼油能力34.6%。由于背靠中原油田和胜利油田,山东省的炼油工业一直很发达。根据山东省炼化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山东省21家大型民营炼化企业年综合炼油能力为6500万吨,2011年完成产量3150万吨,逾半产能过剩。

  下游零售:民企一度成为主渠道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石油行业曾向民营企业开过一道口子。在进入门槛最低的零售环节,民企一度成了主渠道。1998年,全国有3340家民营石油批发企业,民企占了成品油零售市场份额的85%,1999年,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接近九成,加油量占到六成。这段光景,被民营油企称为“黄金年代”。

  ■ 现在民企不干了,不是“不愿”是“不能”

  杨禹的文章,花大篇幅讲了什么叫垄断,告诉大家“不妨多了解和思考垄断是怎么回事”、“石油业是自然垄断不是行政垄断”。不错,垄断确实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自发形成的垄断,又分4种:1、天赋的垄断(如澳洲的铁矿石、中东的石油);2,专利的垄断(如可口可乐);3,市场大赢家的垄断(如微软、淘宝);4,成本特性的垄断(如自来水、电网)。

  第二大类:强制形成的垄断。就是运用非经济的强制力量,清除竞争对手,保持对市场的排他性独占。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政府管制牌照数量,或由立法来阻止竞争而产生的行政性垄断。

  表面上看,正如杨禹所言,中国的石油行业,挺符合自然垄断中的成本性垄断,因为其投资成本确实大,回收周期也确实长。但如前所述,光是这一点,似乎并没有阻碍民营资本进入。但是,在中国的石油行业,行政强制力造成的垄断却是无处不在的,让我们看看在各个环节,民营企业是如何受到政策打压的。
上游勘探开采:民企开发权被剥夺

  1997年,勘探开采这一环节的准入限制曾短暂松动。但好光景转瞬即逝,2000年,《矿产资源法》重新修订,删去了油田可以外包开采、合作开发的内容。自此,民企在勘探开采领域无法再获得增量的区块,老本吃完后,就基本无路可走了。

  这样理论上,民企要勘探开采石油,只能去国外运作。进入海外市场,风险大成本高,但即便如此也有愿意干的民企。2011年赢利约9.8亿人民币的新疆广汇能源,无疑是中国民营油企中的成功者。长期以来,“绕不开的中石油”是中国民营油企的共同宿命,广汇能源却能够绕开中石油,在哈萨克斯坦拿下两个油气区块,并建设了跨国天然气通道。广汇能源是幸运儿,民营企业在国外开采油气资源,运回国内加工,广汇能源是第一家,迄今也是唯一一家。除了自治区政府的鼎力支持,中央各部委也罕见地一路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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