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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猪漂流 尚能食否?

http://www.CRNTT.com   2013-03-21 12:07:17  


 
  五问: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在处理和死猪有关的案件时宽严不一,轻重不一,针对死猪案件的法律标准到底是什么?

  2012年11月8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对备受瞩目的17人制售死猪肉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董某、陈某、姚某3人无期徒刑;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张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五至十二年不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车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2013年3月13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2012年查获的温岭特大制售“病死猪”案,并当庭宣判了46名涉案人员,判罚最重的为监禁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处以监禁六年以下不等,并处罚金,情节尚轻者则处以拘役。

  记者了解到,黄浦江死猪事件发生之后,嘉兴市成立了由公安、畜牧、环保等单位组成的专项调查组,截至3月17日嘉兴市对上海方面提供的17样耳标及时进行了协查追溯,除了4个由于耳标信息缺失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之外,8个已查处到位。嘉兴市副市长赵树梅表示,已按照相关条例,对这8个耳标案的养殖户给予3000元以下的处罚。

  我们看到这三个和死猪关联的事件,在处理上轻重完全不一样,有的无期徒刑,有的3000元以下的罚款。分析人士称,这样的处罚力度不能杜绝不良养猪户丢弃死猪的动机,因为这违法犯罪的成本非常低,今天被查到是因为耳标被发现,下次直接取掉耳圈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更何况被查到了也就罚点小钱就可以了。

  六问: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农户究竟有没有支付费用?

  事件发生后,嘉兴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最新调查结果时表示:黄浦江死猪事件是极少数养猪户法律意识淡薄,随意丢弃死猪。当地官员称,农户家有死猪,只需一个电话,就会有人上门拉走,无需费用。

  但据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嘉兴乱抛死猪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东汇村,猪粪臭味扑鼻而来,在村子的一座桥下,三四头死猪漂浮在河道里,已经腐烂。一位李姓村民坦陈,他就曾经把家里的死猪丢进附近的河里。村民反映,从2010年起,嘉兴市在每个养猪村都建立了死猪无害化处理池。但把死猪拉到专门的处理池需要一头80块钱的运费,很多养殖户为了减少成本,就偷偷地把猪随便扔掉。

  嘉兴市在每个养猪村建立死猪无害化处理池本是件好事,嘉兴市也表示整个无害化处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可是这80块钱的运费又是怎么回事?在道德丧失的情况下,扔掉死猪是最不要成本的,如果不规范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整个过程,谁能够保证扔弃死猪的现象能够杜绝。

  七问:无公害处理池能够处理所有的死猪吗?监管部门有监管链吗?

  在嘉兴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1400多户中,有906户养猪,生猪养殖占村民收入的85%。竹林村有7个无公害处理场。那里是病死猪的葬身之地,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左右。处理场通过死猪的地下集中堆放,予以自然分解。然而,这一过程需要至少一年时间。而眼下,村子里的7个处理场中只剩下一个没有达到饱和状态。

  在无公害处理场饱和的情况下,村子的确发生过将猪扔进河里,任其漂流的情况。无论是竹林村还是新丰镇,都承认有发生“扔死猪入水”的事实,但无力实时监控。我们想问,这无公害处理场的数量够用吗?有没有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八问:问责制度是否有缺陷?

  在“江漂死猪”事发第一周,上海政府一直保持“随问即答”,有节奏的公开官方信息安抚民情,达到官民互信,对舆论的爆发点显得较为主动。而作为事发主要初始地的浙江嘉兴,其监管部门至今依然答非所问,推诿塞责,避重就轻。

  网友“寻真归源”总结道:如此大量的死猪抛到江里,说明我们老百姓公共责任心不强,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部门与部门之间对管理存在相互推诿的心态,有行政不作为之嫌。

  黄浦江死猪事件,这样的突发性事件在海内外都产生了极大的负能量,而当地党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作者:万润龙 张晶 俞莉媚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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