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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市貌岂能凌驾生命之上

http://www.CRNTT.com   2013-01-09 11:44:14  


 
  龚益(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城市管理者与流浪汉,并非对立冲突的敌对双方。与中国各地通过种种富有想象力的手段“逼流浪汉无家可睡”相反,“让流浪汉有个落脚之处”是政府首要考虑的。其实,政府已经在各个城市建立了收容所,但为何为数不少的人仍选择“流浪”这种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是收容所设施不到位还是个人心甘情愿的选择,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只有弄清楚“流浪”的真正原因,才能找出解决办法。国家权力的职责是为不幸的流浪乞讨群体提供生存的机会,致力于消除流浪乞讨的社会原因,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流浪和乞讨的行为本身。市容市貌、环境的整洁不能凌驾于公民的生存权之上。民政部作为主管社会救助与福利的职能部门,有义务维护流浪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郑也夫(著名社会学家):这个事情主要还是靠政府,政府应该担起责任来,对城市流浪人员的管理是一项很专业的事情,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好好研究下这个事怎么解决。

  汪永成(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任何一座城市都会有流浪人员存在,对待流浪人员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疏导,而并不是变相地驱赶,要有合理的容忍,并从根源上加强救助和管理。

  问:在流浪人员中,也存在一些职业流浪乞讨者,不愿接受救助,同时给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对于这部分流浪人员,应该如何对待?

  丁兆林(公共管理学专家):对于职业乞讨的流浪人员,收益不一定比接受救助差,救助机构显得苍白无力。而我国也缺乏相应的社会工作者来专门甄别、救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只能依靠警察和城管进行管理并把流浪人员送到救助站。对于这类流浪人员,应该规定一些地点。

  问:如何减少流浪人员,政府应该做哪些工作?

  丁兆林:在我国,长远来看,关键要缩小地区差异、城乡差别,还要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记者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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