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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人事异动凸显其转进协调统筹阶段

http://www.CRNTT.com   2012-09-28 09:12:47  


 
  实际上,辜振甫在海基会发展的第一阶段内,以前赴新加坡与大陆海协会长汪道涵进行“汪辜会谈”,实现了两岸“第一次握手”,签署了《汪辜会谈共同协议》、《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及《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打破了台湾海峡的“坚冰”。随后,还进行了七次事务性协商及三次“唐焦会谈”。虽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其实两会已就“遣返劫机犯”及“遣返偷渡客”议题达成共识并准备签署协议,但因李登辉—黄昆辉坚持要与尚未达成共识的“渔船纠纷”议题捆绑住一起签署,而告功亏一篑)。后来,辜振甫还正式访问大陆,与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会面,还进行了“汪辜会晤”。这个阶段,政治意义高于实务操作,因而辜振甫与汪道涵两人都是国共两党内德高望重之辈,甚至汪道涵还有“国师”之誉。因此,也就予人“云端之上”的感觉。

  二零零八年,国民党推出的候选人马英九赢得“总统”大选,夺回政权。由于马英九承认“九二共识”,因而很快就恢复了海峡两会的协商,进入了海基会发展史上的第二阶段,亦即实质性协商的阶段。因此,无论是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还是海协会长陈云林,虽然政治地位逊于汪道涵、辜振甫两老,但却均是两岸事务或经济事务的道里行家,可以亲自站上协商的第一线,进行指挥和实际掌握协商的全过程。实际上,在陈云林、江丙坤的率领下,在四年零四个月内进行了八次会谈,先后协签了《海峡两岸关系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及其“修正文件一”、《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及其“修正文件一、二、三”、《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及其“修正文件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有关该协议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等共十八项协议。另外,还就“陆资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签署了《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海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等,成绩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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