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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恒甫教授引出的大学危机应对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27 14:12:24 |
其一,不回应。邹教授的“炮轰”,无疑极为偏执,没有提供明确的证据,而是一竿子打了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以及餐厅服务员。对于这样的“乱指”,北大可以不回应。 其二,回应,但要批评者提供明确的事实依据。从目前的情况看,北大选择了回应,但却急于脱责。合理的回应,首先要请邹教授提供事实依据,说明是哪位院长、哪个系主任,与哪位服务员有钱色交易,而不是道听途说。 其三,通过法律程序处理这一问题。邹教授的微博,从实际产生的效果看,已对北大和北大教授群体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对此,北大可以和涉事的餐厅一起报案,起诉邹教授诽谤学校。 这是启动调查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对于此事,北大并不适合进行调查,鉴于北大是当事的一方,由其进行的调查,结果会被质疑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只有调查,才能还北大一个清白。 据媒体报道,北大发言人蒋朗朗还说,对于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事情,邹恒甫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也许对几年前北大没有继续聘任他而有所想法”。其实不管邹教授是否与北大有利益纠纷,也不论其出于何种居心,他都可以质疑、检举,在此学校关心的不该是他有何动机,而是他举报的事实是否存在。 现在,邹教授表示欢迎学校打官司,那么,北大如果真有“绝无此事”的底气,就应该走法律程序,把此事的调查交给司法机关。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应追究邹教授诽谤学校的责任;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北大校内确实存在教授道德败坏、权色交易的问题,学校则必须严肃对待,铲除毒瘤。 在此笔者以为,危机应对,是我国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成熟的、珍惜名誉的大学,要有严密的程序,从尊重事实出发,按照法律原则、学术规则来应对危机,属于法律的问题走法律程序,属于学术范畴的问题按学术原则进行解决。只有以求真、求实的态度,对待社会对大学的质疑,将学校的治理纳入依法治校的轨道,大学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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