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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社会矛盾是再改革动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26 10:27:11 |
群体性事件出现了新情况 时代周报:近年来,中国社会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显着变化,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维稳的成本不断攀升,但地方冲突仍然不断,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于建嵘:总的来讲,近些年群体性事件在增加,到了去年,情况又不一样了。原来大多是针对个体的维权,去年以来,出现了一些特别的情况,就是农民工的骚乱引发的族群矛盾,这些事件表现了社会的容忍度在降低,老百姓缺乏安全感和方向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情绪越来越需要宣泄。这与去年的经济形势有关,去年整个股市低迷,社会没有一种往上走的感觉,由经济原因引发社会心理变化。 尤其是农村问题突出,过去农民的抗争主要是抗税,取消农业税以后,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土地问题上。总体而言,国家与普通农民的关系在改善,但在城市周边地区,政府与被征地农民的关系在恶化。而税费与土地对农民的意义是不一样的,税费只是拿走农民的一部分财产,而土地却是拿走农民的命根,所以土地问题闹得越来越严重。另一个问题是环境污染,农村的环境问题在恶化。还有一个值得担忧的现象是利益格局的变化,取消农业税之前,冲突当事人只有农民与政府,而现在还有企业加入,更为严重的是涌现了大量黑势力。过去为了收税虽然也有一些地痞流氓,但不是黑社会,现在为了征地和拆迁,出现了许多黑恶势力,所以整个农村出现了利益交织的局面,农村问题占了群体性事件的80%以上。地方政府与大公司联合,结果就是弱势者利益受损,利益集团获得超额利润。 要把土地权利落实到农户 时代周报:农村已成为中国社会冲突的集中爆发点,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要保障农民的权益,但他们的土地和房屋等还是不停地受到侵犯,其根源是否在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 于建嵘:没错,中国农村最关键的问题不是发展问题,也不是选举问题,而是财产确权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特别是小岗村改革以后,农村发展已经走上了自我发展道路,全世界农业都是这条道路。今天中国的农业问题与其他地方不同之处就在于财产关系,包括土地、林地、矿产等,现在农民的土地被卖,出现贪污腐败,都可以归为财产权得不到确认。假如财产关系非常明确,选谁不选谁,大家不会争,腐败问题也就不存在了,选举问题也没有那么重要了。对农村集体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通过制度性安排量化村民各种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严格限制村委会集体财产处置权。 把这个问题解决以后,再来考虑乡村社会的建设,突破村庄公共生活过度政治化误区,逐渐削弱村委会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其社区治理功能,并培育村庄社区组织的多样性和服务性。之所以要建立乡村组织,一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村,不要乱,二是所谓“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好实体财产,当实体财产不存在的话,那就主要是社区生活问题,比如修路、打扫卫生等,在台湾地区,村长就是做好事的人,当了村长就带领大家一起搞卫生。而我们这里,当了村长之后,政府要发工资,村长还可以卖地,一旦有利益之后,大家肯定会去争夺。所以要把社区生活与政治生活分离。 时代周报:但土地确权是否与《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对土地进行国有和集体的划分相冲突,上位法不进行改革,土地权利改革如何改得动? 于建嵘:实际上,去年11月中央政府已经讲了,很多人没注意。国土资源部和中央农村工作小组联合下发文件,讲到包括宅基地、耕地、建设用地都要确权,只不过是确立到村小组,没有确立到个人,虽然还不够,但是起码进了一步。实际上,确权没有很多人想的那么复杂,我到了江西所有的林权确权改革点,林权已经确认到农民家里,老百姓自己就分了。他们也不叫“所有权”,搞得很模糊,就是使用、占有、收益、处分权都归农民,但实际上所有权就是这四大权力,可以转让、抵押、买卖,这就可以了。 其实,现在在意识形态上已经没有阻力,我们要把土地权落实到农户,但不提私有化,因为一提就有意识形态的争议。在操作手段上我们也有经验,法律的依据也有,只不过现在中央规定确立到小组,而我主张确立到农户。现在农民的土地为什么卖不起价格?就是因为地不是农民的,如果地权确立到农户,那价格自然就会变高。台湾的农村改革就是这样开始的,很多农民把地卖了,就到城里开工厂去了,而另一批人农地就增加了,最后种地的种地,当工人的当工人,而不是把过多的劳动力捆绑在土地上。 实际上,只要中央下决心,地方就没有办法。只要老百姓不同意卖地,地方政府就没权力去抢夺农民的财产,这样农村的矛盾就解决了,这项改革会有困难,但是已经有林权改革的操作经验,政府只需做好裁判,定好划分规则,让老百姓自己去分就好了,农民可以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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