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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卷土重来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0 09:03:03 |
“三聚氰胺奶粉重现”背后的社会底线沦陷 2010-07-09 18:00:17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河北“三鹿奶粉”阴云未散,超标三聚氰胺奶粉再次“现身”。警方查明,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青海、甘肃、吉林等省发现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后,有关部门要求严肃查处,杜绝问题奶粉流入市场,彻底查清其来源与销路,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新京报》7月9日) 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现。这是一则足以激起国人愤怒情绪的信息,只是更愤怒的是“记者采访时遭官员推诿”,难道我们的健忘症已经深入到了麻木的程度吗? 食品安全作为关系社会公众健康安全的最基本要素,每一次食品安全的危机事件都有可能被放大,甚至威胁到食品企业的存亡。在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中,曾一度被错误选入黑名单的“三鹿”集团,经过成功的危机公关为自己正了名。而四年后,这个中国奶粉的龙头老大却没能再次在危机公关中胜出,而是轰然倒塌。可惜的是,我们似乎没有能从中汲取足够多的经验教训,相反,执迷不悟和重蹈覆辙成了社会的一种尴尬。 而更早的尴尬出现出2009年的最后一天:一家位于上海的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的乳制品,被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而据媒体报道,对于该乳品问题的查处,早在2009年4月已经进行,但在之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一直处于对公众“保密”状态。这则来自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消息,让“三聚氰胺”的字眼再次拨动了公众神经,结合当下的“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现”,笔者以为,三鹿的倒下,在一些人眼中很可能是个意外,而不是承担应有代价的后果,要不然,何来接二连三的以身试法者? 面对有关人士的话语:青海省质监局没有向记者提供信息的权利,指出记者应该向青海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了解相关情况,并提醒记者学习法律。在笔者看来,一些人还是在死抱着保密和推卸责任的心理不放,这对社会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更大的灾难,因为我们看到不到责任担当的勇气,更看不到应有的丝毫内疚,相反,我们看到了赤裸裸的底线后移和责任信仰的大面积溃退。 美国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说过,不读《国富论》不知道应该怎样才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他的话深刻地揭示了亚当.斯密的用心所在——如果没有“利他”作前提,“利己”是难以实现的。其实,“利他”与“利己”是统一的,“利他”是所有企业之所以存在的价值基础,更是所在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尽管亚当.斯密三百年前就曾警示过人们对道德责任保持敬畏之心,但急功近利、利己压倒了一切,最后在貌似利他的前提下,是损人害己,背信弃义,“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现”就是明证。 三鹿事件导致个别婴孩因喝了毒奶死亡,近30万名儿童患病。如此的惨重教训竟然不能警示逐利者,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说过: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本身有局限性,它的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真正能产生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证外,还需要有诚实、公正、公平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如果说,一个社会充满法治和公平正义精神,一个老老实实做事、有气节的操守的人能够有付出必有回报,那么经济社会发展就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如果说,以诚信为基础的道德约束失效或被破坏,社会就会发生信任危机,处于无序状态,就会大大提高交易成本,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将深受其害。 在笔者看来,“三聚氰胺奶粉三省份重现”是整个社会底线被突破的明证,引人深思。(朱四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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