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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反强拆 吴曼琳案源于法治缺席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22 10:53:51 |
今天反思吴曼琳案,最应追问的就是:当公民财产权被拆迁者的暴力侵犯得风雨飘摇时,公安司法机关缘何会缺席?又怎样才能让法治时时在线? 继辽宁张剑案之后,以暴制暴的反拆迁命案又现江苏。据2月21日《扬子晚报》报道,家住江苏宿迁的老人应某遭到拆迁公司逼迁,应某迫不得已搬到女儿吴曼琳家居住。拆迁者袁某又带人追至吴家,并谩骂、砸门、堵防盗门锁眼。吴曼琳忍无可忍,持菜刀砍死袁某。2月20日,宿迁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曼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元。 与同样有命案在身的邓玉娇和张剑相比,吴曼琳获刑明显过重。邓是有罪免刑,张剑是判三缓五,两人都获得了自由,而吴曼琳却是八年实刑。当然,每个案件的具体案情并不一样,这种个案罪刑的简单比较并没有法律意义。对于吴曼琳和更多正在进行或将要选择以暴力反抗暴力拆迁的公民来说,真正的问题在于,谁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当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以暴制暴或是唯一的选择。没有经历过那种绝望的人,怎忍心以理性的口吻去要求反暴者努力控制好自己的暴力,避免逾越法律的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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