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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改变国籍幷不丢人 矫情最丢人

http://www.CRNTT.com   2009-08-16 10:09:10  


既成外国公民就有责任,不必狂称自己“爱中国”。
  中评社北京8月16日讯/《红网》今天登出黄陈锋的文章“改变国籍幷不丢人,矫情才丢人” 

  为新中国建国60周年献礼的大片《建国大业》,被曝21位参演明星已入外国籍,引来一片质疑:“对于一个连自己国家的国籍都不要的人,将如何来体现他的满腔爱国热情?”与此同时,该片的出品方中影集团的新闻发言人翁立通过媒体表示,众多外籍华人明星的加盟,“恰恰代表了中国电影实力的提升”,似有为电影辩护之意。这场因“爱国”引发的争论,在笔者看来,实无多大必要,爱什么国,难道不是国籍决定的吗?你是什么国籍,就爱什么国。
  
  有心人列出了这21位演员的名单,精确地标明他们一一分属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泰国等。此时,我惊讶的还不是记者神通广大,竟弄出这么一份经过片方证实的清单,而是这么多我所熟知的明星竟早已转投他国了?对他们弃我伟大的中华民族而去深表惋惜。坦率说,放弃中国国籍的中国明星、富豪、贪腐干部,本来就挺多。然而,他们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别国,我也不得不怀有一种基本的尊重,这至少表明,这些明星、富豪、贪官都拥有了自由选择的能力,我们知道,这个能力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近十几年来来,中国学生出国留学,然后一去不复返的现象,国人见得太多了,据说,在彼国比祖国更容易获得房子和车子。另外,也有从事科研的人士出来诉苦:中国的科研条件不如彼国,不利于他们的科学事业,而且,在彼国从事科研,可一心扑在研究上,若归国,则要受各种人事、考核、填表、应酬诸多方面的牵绊。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入什么国籍最合算,当事人心里都清楚,国籍幷不仅仅关乎道义感和家国情怀,从个人的理性选择角度讲,它可算是一笔清晰的经济账。从诸多华人加入别国以后,还是打着“爱中国”的名号大发中国财,可以看到,如此之“爱国”,只是爱赚中国钱的幌子而已。
  
  放弃中国国籍的华裔明星出演一部中国电影,我看没什么好指责的,演艺是演员的天职,不作戏他们还能做什么营生呢?尽管这部电影的主题涉及到建国大业,它也还是一部影视作品,名单中的列位演员都是颇有演技和名气的,他们虽属外籍,也还是可以给影片增色,观众不会从他们的脸上、戏上看出一个国籍来,亦即他们的国籍幷不影响这部爱国电影的观影效果。
  
  有能力改变国籍幷且去做了,幷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但入了别国国籍,却一再谎称自己还深爱着祖国,其矫情与媚俗只会招人厌恶。这就好比两个业已分手的情人,各自拥着新情人,却时不时声称“不过,我最爱的还是你”,令人感到恶心。有些人对自己的国家不满意(已经不爱了),有能力换一个国家居住,幷且达到了自己的愿望,我们也为之感到高兴,追求幸福是人类的共同愿望。然而,《宪法》上写得很清楚,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公民爱什么国,跟本国国籍有关,列位华裔外国演员在此家国问题上应该坚守原则,演戏、赚钱都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何必屈从于舆论而移爱中国公民的国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