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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领会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09-01-09 00:17:31  


 
  那么,“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究竟是什么关系?

  胡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实现祖国统一”;“目的”是“维护和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追求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方式”是“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

  胡总书记着重指出,争取“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指出“和平发展”的“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两岸同胞加强交流合作、融洽感情”;二是“有利于两岸积累互信、解决争议”;三是“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四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由以上引述可知:“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关系,绝对不是前者“取代” 后者的关系,而是“道路”、“桥梁”与“目的地”的关系。即通过“和平发展”来促进“和平统一”、实现“和平统一”。也就是说,“和平发展”是阶段性的“过程”与“手段”,是迈向“和平统一”的必由之路,而“和平统一”则是长期奋斗的终极“目标”与“任务”,是“和平发展”的必然结果。

  当然,说到底“和平统一”也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诚如胡总书记所说,我们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和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追求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客观观察,就对台方针政策的“战略”层面而言,笔者认为,中共自1949年以来只进行过两次大的战略性调整。第一次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对台战略由“武力解放台湾”调整为“和平解放台湾”;第二次是70年代末期,由“和平解放台湾”调整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30年来,中共解决台湾问题的这一大政方针并没有任何改变,但随着主客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战略(或曰“大政方针”)之下,其具体的政策措施却不断地与时俱进,进行务实的调整,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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