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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日菲海洋安全合作的制度化趋向

http://www.CRNTT.com   2025-01-28 00:00:47  


 
  OSA机制框架主要包括援助对象、援助内容、实施原则、实施机构四方面内容。在援助对象的选择上,OSA确定了三个条件,即(1)帮助该受援国的军队提升安保能力对日本而言是有意义的。(2)鉴于OSA是无偿资金合作框架,原则上以发展中国家为援助对象。(3)研究受援国的民主、法治、基本人权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根据日本及地区的安全需求、双边关系等进行综合判断后,选定受援国。在具体的援助内容上,OSA设定了三方面内容,具体包括:(1)基于法治有助于提升维护和平、稳定、安全能力的援助,包括领海领空等范围的警戒监视、反恐、打击海盗等。(2)人道主义援助,包括应对灾害、搜救、医疗、救援物资运输等。(3)国际和平合作活动,包括提升参与维和行动(PKO)等国际和平合作的能力。在实施原则上,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针的框架内实施,二是确保援助适当、透明,以防所提供的装备被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方转移。⑤可以看出,OSA机制的创立,意味着战后日本针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援助发生质变,从坚持非军事原则的ODA转向军事色彩浓厚的OSA。

  日本政府创立OSA机制后,“积极拉拢其认为与自己有共同外交理念和战略目标的中国周边国家,目的是在‘印太’地区构筑所谓‘蓝色防线’。”⑥日本将菲律宾选定为首批OSA对象国的根本原因在于,菲律宾既是距离日本最近的南海声索国,又同时“严重关切台海问题”,与日本的战略目标存在重大利益契合。可以预见,日本将以此为楔子,持续推进对外军事援助,强化与其选定的“志同道合国家”合作,在海洋安全领域表现出更具军事攻击性的姿态。

  (三)日菲推进海洋安全合作制度化的战略考量

  日菲既在大方向上与美国“印太战略”保持同步,又均积极寻求提升自身地区影响力、拓宽自主战略空间。基于此,日菲不断按照“准同盟”标准在海洋安全领域统一步调,在日本首次在OSA框架下对菲提供防卫装备的基础上,日菲又签订RAA,两国制度化合作程度显着增强。这既源于日菲两国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内部动力,也是美国等外部因素驱动的结果。

  对于日本而言,菲律宾是其推进“印太构想”、谋求“军事大国”的关键步骤。菲律宾介于东海、南海和西太平洋之间,其地理位置对日本的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在地理位置上,菲律宾是能够同时影响南海和台海问题的国家,既与中国存在岛礁与海域现实争端,同时又处于南海枢纽位置。日本希望通过借助“志同道合国家”菲律宾之手,加强其在东海、南海甚至台海周边的海上安保能力,以共同牵制中国的军事和经济影响力。对于菲律宾而言,推进对日海洋安全合作则是基于借助美日制衡中国、发展现代化军事力量的需要。一方面,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意在通过强化海洋安全合作,引入日美等域外国家的力量共同制衡中国。2023年8月15日,菲律宾政府颁布《2023至2028年国家安全政策》,该文件宣称“南海”关涉其“首要国家利益”,同时还提及台海问题,称“台湾海峡的任何军事冲突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菲律宾”。菲律宾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复杂化,企图藉此牵制中国的意图十分明显。另一方面,菲律宾迫切希望日本通过OSA机制为自身提供防卫装备和技术援助,推动军事现代化进程,并通过RAA增加与日本自卫队联合演训的频度,提升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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