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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制台湾方案 借镜香港

http://www.CRNTT.com   2022-10-02 00:10:59  


 
  第二,坚持继承与改造相统一。实行“一国两制”,维持香港原有制度基本不变,有利于保持社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和观念,就必须加以改变。这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权的继承与改造,二是观念的继承与改造。从政权的继承和改造来看,回归后,香港基本保留了原来的政权架构,但对涉及国家主权的制度和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制度进行了改变,其他制度经改造后均予以保留和沿用。从观念的继承与改造来看,尽管我们进行过努力,但对港英时期遗留下来的观念,改造得并不彻底,这对后续“一国两制”实践产生了消极作用。

  这启示我们,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一定要处理好对台湾现政权继承与改造的关系。两岸统一后,对于台湾现行绝大部分制度机制会加以保留,这是“一国两制”的内在要求。尽管从历史、法理和现实看,台湾地区从未享有过“独立主权”,但由于长期以来,台湾当局一直以“主权国家”的形态来塑造和宣示自己,并给岛内民众灌输了强烈的“国家”意识,因此“去主权化”改造成为统一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去主权化”改造包括“去国家化”和“去中央化”。“去国家化”是指去除那些支撑所谓“中华民国”的一系列政治符号、称谓、“法律”及制度;“去中央化”是指将台湾现政权由所谓的“中央政府”改造为“特别行政区政府”。至于哪些地方需要进行“去主权化”改造,以及如何进行“去主权化”改造,那将涉及“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内容细节,在此不展开讨论。

  对既有制度的继承与改造

  第三,坚持授权与监督相统一。尽管香港享有比联邦制下的州还大的自治权限,但这并未改变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性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来自中央授权,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对中央负责,并接受中央的管治和监督。从中央的角度看,既要保障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又要积极履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监督职责。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有人认为,香港出现一些问题,是因为中央给香港授权过大。但笔者认为,问题不在于授权大小,而在于对预防权力异化滥用的监督机制没有健全。

  这昭示我们,两岸统一后,中央在授予台湾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时,一定要有配套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授权与控权要同步进行,倘若只授予权力而缺乏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安排,就容易导致所授权力的运行失范。当然,中央对台湾特别行政区的授权也要适度,并非下放权力越多,就越容易获得台湾民众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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