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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融合发展的政治障碍

http://www.CRNTT.com   2019-05-19 00:02:21  


 
  近年来大陆半导体等高科技产业面临美国的产业技术强力打压及台湾当局的配合施压,大陆方面除了应大力支持与鼓励两岸厂商共同研发、自主创新、共同拓展大陆内需市场外,还要积极引导及支持台湾科技厂商积极融入大陆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科技新兴产业,努力形成两岸企业共同应对美国技术压力的局面,尽可能避免再出现类似2018年台湾联电停止和福建晋华合作的情况。目前,台积电、联发科、大立光等许多台湾科技厂商是华为的合作伙伴,大陆一方面应充分保护这些厂商在大陆的权益;另一方面则应大力支持华为的这些台湾供应链厂商基于靠近市场的利益,将相关产能移往大陆,或扩充在大陆已有厂的相关产能。

  由于地缘因素及关税检疫优惠措施等因素,台湾农业发展对大陆市场的依赖性持续加大。从2013年起大陆就成为台湾农产品出口最大市场,2018年台湾农产品出口到大陆为12.68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值54.66亿的23.2%。其中鲜果外销产值大陆市场所占比重则高达74.3%。④由于农业发展关系到台湾社会稳定与中南部基层民众切身利益,两岸农业进一步深度融合发展符合大陆战略利益,而当前两岸城市交流与深化闽台农业合作应是两岸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积极促进大陆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

  超过百万的大陆台商群体,作为两岸利益关系的纽带,是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核心力量。大陆新制定的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法》将为大陆台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港澳台投资是可以参照、或者比照适用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而且我们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实际做法还要继续沿用”,“我们会为台胞来大陆投资兴业创造优惠的条件”。⑤在此背景下,积极帮助大陆台资企业的顺利转型升级将有助于新形势下瓦解民进党当局力推的“台商回流”与“新南向”等脱离大陆市场的政策。

  1.加快落实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的同等待遇。目前在大陆流通、商业等领域,作为“特殊内资”的台资企业仍有一定限制。新形势下要加快调整相关法规及政策,尽量让台商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市场准入方面的权利与大陆企业相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真正落实“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另一方面,还应充分发挥自贸区及综合实验区等对外开放平台的政策优势,加快扩大对台资开放,推进两岸经贸关系的深度融合。如,福建自贸区的“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与“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方案中的大部分内容与两岸服贸协议相关开放条款相同,并有若干开放措施超过了服贸协议,大陆方面应可先行推动这些政策措施单方面在自贸区及综合实验区内落地实施。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台商融资困难。除了加快落实“惠台31条”中三项金融措施外,应积极推动落实酝酿多时的“台商民营银行”的设立。同时,积极协助台资中小企业解决征信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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