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专论:“宪政共识”能够取代九二共识吗?

http://www.CRNTT.com   2016-04-23 00:16:27  


  中评社北京4月23日(作者 庄吟茜)2016年4月20日,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曾建元在中时电子报上发表文章,主张以“宪政共识”取代“九二共识’”。依循曾先生的观点,大致可以梳理出以下逻辑:目前两岸现状是,两岸“主权重叠”,“中华民国”的“事实主权”仅及于“自由地区”(台湾),大陆不属于“中华民国宪法”法域,“中华民国”事实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大陆的合法性;同时,“特殊国与国关系论”被大陆曲解了,其原本根据“两德模式”提出,核心意图是表达台湾人民争取平等国际地位的愿望,而非以建立新国家的方式寻求国际社会对“中华民国”的再承认;因此,为了早日实现两岸政治和解,蔡英文在上台后不妨将之前的“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说”进一步扩展,升级为“宪政共识”并取代“九二共识”,同时也期待大陆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并放弃对中国主权的独占。

  曾先生的观点较一般“台独”论述确有务实之处,但笔者仍无法苟同。此观点的立论基础牵涉两个概念,而这两个概念用在两岸关系领域并不合适。第一个概念是“两德模式”。曾先生认为“两国论”基于“两德模式”提出,并以“两德”类比两岸。然而这一类比并不恰当。两德当年在法理上已然分裂,两国同时被联合国接纳为成员国,国家社会也普遍承认德国已分裂为两个国家,这与两岸的情形显然不同。第二个概念是“两岸主权重叠”。“重叠”所隐含的前提是存在两个物体,因为一个物体本身无法与自己重合,故“两岸主权重叠”的潜台词就是“两岸存在两个主权”,那么,无论 “重叠”面积被渲染得多大,大陆都不可能接受。

  追根溯源,曾先生的“宪政共识”由蔡英文的“接受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升级而来,而后者又由“中华民国宪法”延伸而来,大陆一直不接受“中华民国宪法”之“花”,自然也不会接受任何其所结出之“果”,无论这种“果”是以“现行宪政体制”还是“宪政共识”的面目出现。当前,“中华民国宪法”至少可以向“一中”、“独台”和“台独”三个迥异的方向解读,在如此情势下,大陆不会正面接受“中华民国宪法”。曾先生替蔡英文谋划两岸关系发展之道而主张以“宪政共识”取代“九二共识”,用意无可厚非,但要求大陆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确实是误会了大陆的“一中”底线。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