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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雄辉:推进两岸司法合作 | |
http://www.CRNTT.com 2015-08-06 00:14:20 |
湛雄辉建议,今后一个时期,两岸应重点在以下三方面推进司法合作: 一是有关各方应继续做深做细做好已签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司法协助工作,要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上下足功夫,可重点考虑如何尽可能减少中转环节以建立“院对院”的两岸法院快速互助机制。 二是作为当务之急,需要台湾方面根据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确定的互惠原则,本于促进两岸交流交往的现实需要和保护两岸人民权益的根本所在,积极回应两岸有识之士的呼吁与民众诉求,全面认可和执行大陆生效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同时明确认可大陆法院判决的既判力。 三是为两岸司法合作长久与效果计,同时考虑到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本身的规定较为原则,两岸应适时商签司法互助补充协议或单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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