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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孔立:台湾主体意识如恶性发展是灾难

http://www.CRNTT.com   2014-12-21 00:26:17  


两岸经济关系的紧密发展,并不能解决政治分歧。
  中评社香港12月21日电/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陈孔立在《中国评论》月刊12月号发表专文《台湾主体意识与两岸关系》,作者认为“台湾主体意识的发展,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让它恶性发展,造成台湾与中国大陆敌对的局面,那对于两岸人民来说,将是严重的灾难;一是尊重差异,包容差异,正确地面对差异,处理差异,通过交流交往,增进共识,增进互信,在共同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朝着‘认同台湾’与‘认同中国’互相联接的方向发展,这应当是两岸人民共同的愿景。”文章内容如下:

  台湾主体意识是逐步建构起来的,本文不讨论它的由来及其建构过程,仅就当今的台湾主体意识与两岸关系讨论以下三个问题。

   台湾主体意识仍在建构之中

  台湾主体意识的核心内容是:一、“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二、台湾前途要由2300万台湾人民决定。李登辉通过“两国论”、陈水扁通过“一边一国”以及编写教科书等等手段,把台湾主体意识建构成“台独意识”。马英九当局继承了上述核心内容,只是不认同“两国论”和“一边一国”。当今台湾主体意识已经成为“台湾共识”。童振源指出:“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其‘国号’为‘中华民国’,‘主权’属于2300万台湾人民。这是台湾朝野与民意的共识,也就是‘台湾共识’”。①不过,对一部分人来说,台湾主体意识等同于“台独意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不是。现在台湾当局与台湾社会仍然在继续建构台湾主体意识,以下事实就是证明:

  (一)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

  2009年10月10日马英九首次提出“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这个概念,他说:“60年来,台湾人民秉持正直、善良、勤奋、诚信、进取与包容的核心价值,以‘台湾精神’完成改革,打造具有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他强调“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是“台湾人用台湾的空间,用台湾的人力,发展出一个丰富中华文化的模式,这就是发展了一个具有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2009年“国庆”讲话)。这说明“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必须是“台湾的”,由台湾人建构的,以此与中国大陆的文化相区隔,体现了“台湾主体性”,它是建构“台湾主体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台湾生活方式 

  马英九说:“台湾的民主与生活方式是台湾创意与活力的来源,这是我们在华人世界的骄傲。”(2010年元旦文告),“今天台湾所展现的活力与生活方式,已成为华人世界的标竿”(2011年“百年庆典”讲话)。“两岸问题最终解决的关键不在主权争议,而在生活方式与核心价值。”(2008年就职演说)他在《治国周记》中谈到“具有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时,指出:“我们发展出一套跟大陆不同的生活方式”,“自由民主的台湾不光是一个政治口号,事实上这已经变成我们活生生、每天都存在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不但影响我们,也一定会影响我们周边的华人社会。”②

  这说明建构所谓“台湾生活方式”,也是企图体现“台湾主体性”,是建构“台湾主体意识”的一项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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