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 
刘汉迷局:权钱交易涉黑都只是冰山一角

http://www.CRNTT.com   2014-05-14 12:30:32  


 
  彭基泰告诉本刊记者,运输木材需要证件、指标,还要过很多道检查的关卡。这原本是国家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木材运输市场,但后来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了不正之风的发源。“运输木材必须要有木材准运证,准运证由四川省林业厅颁发给林业局,再由林业局发放给林场,一车一证。准运证上写着木头的尺寸和数量,运输沿途专门有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会按照准运证查看木头件数,还要一件一件量尺寸。但有的木头老板跟林场搞好关系,车子里装了10立方米木材,但是准运证只写了8立方米,而且因为林场生产有20%到30%的余地,所以即使检尺员做手脚,比如说2000立方米的指标,实际上给装了2300立方米木头,也不会有大问题。木头老板还会跟木材检尺员搞好关系,检尺员负责测量木头的长宽直径,木头老板给检尺员送钱,检尺员可能就把28厘米直径的木头写成24厘米。有时候汽车运输的人也很坏,比如说原来装了13根木头,他可以把大木头偷偷换成小木头,大木头直接运走卖掉,这样一来,木头还是13根,但整个立方数少了。当时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因此木材检查站那里也要搞好关系,才会在检查的时候顺利通过。

  “林场的厂长负责木头买卖,对不同人木头价格也是浮动的,比如每立方米木头价格是80~90元/立方米,关系好的老板可以拿到便宜的木头,关系一般的就贵些,所以说林业局、林场、木头检查站都有猫腻,木头老板都跟他们打成一片,吃吃喝喝送红包很常见,不正之风就是这么来的。甘孜州下面一个县的林场厂长、木材公司经理,原来都是我手下的骨干,因为这些事情被关进监狱,有一个还被开除党籍。”

  刘汉的经商路就从这样的市场机会中起步,但他的做法比其他仅仅玩偷工减料挣差价的人更胜一筹。“他一开始去甘孜州用现金买木材,碰到需求量大时藏民还会涨价。他后来想,还不如买一些当地人最需要的东西进去,跟他们交换木材。因为上世纪80年代末,那边交通不便,对日用品的需求量很大。刘汉运百货产品进州里换木材,还组织过一车14英寸的长虹电视,就这样赢取了很大利润。”一位知情人对本刊记者说。

  将计划经济时期汽车运输以物换物的方式,嫁接上市场经济时期的木材价格,这是在价格双轨制下刘汉的商业想象力。“最早时他只有一辆车,后来他用这种方式组织了几百辆的车队。大家都愿意跟他做生意,甘孜州的木材被他垄断了。这是有一次甘孜州的一个老县长来成都,刘汉请他吃饭,饭桌上我听他们亲口聊起的往事。因为当时他的车队规模大,当地治安又比较乱,需要依靠当地政府的保护,他就这样在州里面建立了许多关系。后来他去川西投资水电站,与这段时间建立的人脉也有关系。”一位与刘汉相熟的人对本刊记者说。

  从1980到1998年,木头生意在川西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地方财政60%~90%都依靠木材生产,甘孜州因此有“木头财政”的说法。“这段时间做木头生意的老板很多,因为木头砍下来运到成都就是钱,木头行业当时也是暴利。行情变化加上不正之风,很多木头老板都发了财,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他们一年随便挣个三五万元很平常。”彭基泰对本刊记者说。刘汉也从木材运输中挣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他原来在氮肥厂的同事记得,挣钱后的刘汉借了广汉木材公司的一辆白色马自达,开回厂里。后来又去航校买了辆二手的北京212吉普车,载上原来比较熟的同事,在厂区里兴高采烈地转圈。

  跳楼货

  平原实业有限公司曾位于广汉市中心中山大道,当年是一栋两三层的楼房,绵延四五十米,但现在那片楼早已经被拆掉,建起了一栋七八层的商业楼,成为证券公司、烤肉店、娱乐歌城等店铺的经营场所,楼前的平地被改造成停车场,停车场边就是广汉现在最繁华的商业街。

  平原公司是刘汉拥有的第一家有名有姓,并且有固定办公地点的企业。一位老朋友曾在公司开业后去办公室看过一次:“就十几平方米的一间屋子,一个三人沙发,一张办公桌。印象最深的是安了一架座机,价值五六千元。还把电话号码放到广汉市的黄页上,当时只有政府单位才在号码簿上登记了电话。”

  平原公司最初的业务仍然以贸易为主,除了木材外,还经营建材、水泥,为钢厂提供有色金属。这在广汉也是平常的生意。上世纪80年代,全民经商的热潮席卷中国,身处交通要道上的广汉自然不甘人后,但广汉在贸易界的名声并不好,以“跳楼货”闻名——注册一个皮包公司,先付一小部分货款,跟厂家签订合同。厂家发货后,皮包公司卖掉货物,卷款消失。或者即便公司还在,却没有任何可作追偿的资产,只剩一个对交易既不知情,也没有偿付能力的法人代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种交易诈骗方式在广汉颇为流行,“跳楼货”最多的就是大理石、花岗石这类建材。一位处理过很多这类经济纠纷的当地律师告诉本刊记者:“1991年我到南京出差,看到南京长江大桥的桥栏杆上写了个很大的牌子——‘大家小心广汉的跳楼诈骗犯’。估计是谁被骗了但是得不到解决,只能用这样的方法出口气。后来国家才反应过来这个问题,规定只要没有付款、恶意地签合同,都属于合同诈骗。但以前全部按经济纠纷对待,很多被骗货物的货主都只能不了了之。”

  刘汉的贸易生涯也卷入过这类经济纠纷中。起诉书显示,1993年2月,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经济案件,查封了刘汉的一批建材,刘汉和刘维兄弟组织人员用车辆封堵法院大门,撕毁法院封条,将被查封的建材转移藏匿。1993年9月4日,湖南、四川民警一起前往广汉对刘汉执行拘留,刘汉察觉后通知刘维,刘维随即带领孙华君等人赶到刘汉所在地,刘维手持一支钢珠枪(内装子弹4发)冲向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民警迅速采取措施将刘维制服,刘汉趁机逃脱。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