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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不愿做石油”不怪垄断?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06 11:43:28 |
即使这份特殊幸运降临,广汇能源也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要想把这两个项目所产原油运回国,唯一的办法是花钱请中石油旗下的中国联合石油公司帮忙进口,再按后者定价卖给中石油炼厂。 中游成品油炼制:油进不来,也出不去 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38号文件”),卡死了民营炼油厂的石油进口权。2002年起,出于入世的承诺,国家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开放原油的进口。然而,38号文件规定,民企在进油的过程中,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同意购买的书面文件,海关才批准办理通关。原油供应脱节,导致即便是最好的时候,山东地方炼油企业的开工率也不过70%,这是前述山东民营炼油企业产能闲置最主要的原因。 向央企靠拢,是唯一求生手段。目前,中国化工集团在山东省已整体收购、重组或控股济南石化集团、济南长城炼油厂、正和集团、华星石化、昌邑石化、青岛安邦石化等六家地炼企业。效益下降的地炼向央企靠拢,只是希望借助央企的身份争取更多的原油供应。 另外,根据2003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运函150号令》,没有书面文件,铁路部门不能安排相对应的运力。出于这些限制,有的民营油企即便拿到炼油配额,也选择把配额转让给两大石油公司,或者直接作废。 下游零售:成品油销售、批发被钳制 1992年后的六年时间,被称为民营加油站的“黄金年代”,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接近九成。这一切,在1999年戛然而止。到2012年,民营加油站数量仅占全国加油站总数的46%,实际销售量可能不到总数的1/3。且这些所谓的“民营加油站”,里面纯民营的越来越少,大量的是背靠石化双雄、由石化双雄参股、控股。 1998年3月,国务院宣布重组石油工业,变分业经营为混业经营。重组后,中石油、中石化分别获得北方12省、南方19省的零售经营权,对下游产业链的垄断自此形成。1999年5月,38号文下发,成为两大集团垄断下游的政策依据。该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两大石油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单位不得批发经营。自此,民企退出了成品油批发领域。两大石油集团掌握了批发权,后果是一旦“油荒”,民营加油站就拿不到油。 2001年9月,《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下发,赋予两大集团以零售专营权,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中石油、中石化全资或控股建设,进一步强化了两大集团的零售垄断权。自此,成品油零售市场呈现出新建加油站全面国有化、旧有民营加油站举步维艰频频打包出售的局面。 ■ 民企在上、中、下游被全面干涉,行政垄断当然难脱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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