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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也是制度试验田

http://www.CRNTT.com   2013-08-28 08:50:22  


此次上海自贸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信能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探索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中评社北京8月28日讯/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式审议国务院提交的议案。议案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相关报道见第十版)尽管审议结果还未明了,但审议本身已经表明:今年7月国务院决定建立上海自贸区后,立法方面启动了“跟进程序”。

  根据草案,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试验区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调整为备案制。

  人民日报发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红文章表示,从审批到备案的转变,看似简单,实则意义重大。这意味着在上述范围内,上海自贸区将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后监管。这是政府管理思路的变化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也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制度建设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贸区也将成为制度创新试验田。

  文章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其实质是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涉及深层次的结构调整。正如上海市有关方面此前所表示的,自贸区建设的重点是制度创新,而不是政策优惠。简化行政审批,意味着一系列后续监管需要跟上。在此基础上,如何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要求,尽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中心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是上海未来面临的考验。

  从全国范围来看,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1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非首次。2012年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共涉及25项行政审批项目。而从2001年10月开始,中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持续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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