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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主张刘志军不死

http://www.CRNTT.com   2013-07-10 11:03:27  


刘志军
  中评社北京7月10日讯/7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结果让不少人失望,就在网上一片杀声的情况下,也有人认为刘志军不该杀,这些人都是谁,他们跟刘志军有什么关系吗?他们提出不杀的理由又是什么?和讯网今载文章《刘志军死缓 看看都是哪些人主张刘志军不死》:
 
  一 单纯挺刘派:

  陈杰人:不杀刘志军的四个理由:
  
  一 从事实和法律来看,法院认定刘志军的受贿额为6460万元,但其中有4900万元有着巨大争议,这笔钱就是刘志军为了使被抓的副部长何洪达受到较轻处罚,授意他人“公关”所花,尽管法院认定这笔钱也是刘志军明知,而且刘志军授意此事也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惩罚。

  但还是应该承认,比起其他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此笔款项虽被认定为受贿,但毕竟刘志军没有直接拿钱,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存在普遍而严重的司法不公,以至于一个现任部长都只能央求他人帮助属下掏钱买刑。从最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来说,这笔款项不应被认定受贿。刨开这笔钱,刘志军的受贿额就只剩下1500多万,这个数据,比起过去3年来已经判处的贪官来说,考虑到司法的平衡,就不需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

  第二,很多人要求判处刘志军死刑,是因为他的职务如此之高、受贿额如此之大、危害如此之烈,所以要求判处死刑。但应该考虑到,不管是刘志军还是李志军,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我们就不要再考虑其过去担任的职务高低,而只把他看作是一个普通的被告人,并只讲事实和法律。我们切不可将过去多年来对铁道部的种种乱象乃至黑幕的痛恨,也包括对购票难的痛恨,都发泄到刘志军身上。而事实上,现在恰恰有很多网友,正是基于对铁道部的痛恨而希望杀掉刘志军,这种不理性的迁怒,显然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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