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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倍增: 要“实际”也要“中位”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05 09:20:54 |
广东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甚至表明,会在“收入”前加上“实际”二字,亦即这个收入倍增将是剔除通货膨胀、物价指数因素后的实际增长,而不是简单的名义收入增长。 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特约评论员陈永杰文章表示,敢于把“实际”两字加在“收入”之前需要相当的勇气,这充分反映了广东人务实的特点,令人欣慰。然而,无论是广东还是整个国家,在推进收入倍增计划的过程中,都不能只看平均值,因为这个数字的变化只能反映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的其中一个侧面,而并非全貌。不同城市间的地区差异,以及不同阶层间的收入差异更需要关注。 文章分析,广东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地区差异之大,恰好是整个国家地区差异的一个缩影。以2011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例,在珠三角九市中,最高的东莞达39512.7元(高于上海),然后是深圳、广州和佛山,均在3万元以上;最低的则是被划入“广佛肇”城市圈中的肇庆,仅有19039.7元(与广西相若)。换而言之,即使在广东最富裕的珠三角地区,内部的收入差异也可以超过一倍。考虑到全国的平均数字为21810元,这意味着即使在珠三角之内,也照样有城市的收入水平低于全国平均值。对此,恐怕不少人都会略感错愕。 倘若把视野再放宽到珠三角之外的粤北、粤东及粤西地区,这种差异更加触目惊心。 除了韶关的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值相若(20328.8元)外,其余全部“拖后脚”。其中,以河源市的14737元为最低(比甘肃还要低),连拥有庞大的海外华侨网络的潮州也不过15664.3元(与黑龙江相若)。这意味着,广东省最富的市的人均收入是最穷的市的2.5倍以上,那怕这些城市能在未来几年以同样的速度增长,这个相对差距将仍然存在,并且其绝对值将进一步拉大。收入倍增当然是好事,但如果能在这个过程中收缩城市间差距,会更有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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