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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彦武: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的致命毒药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29 09:04:17 |
热火朝天的小城镇化,借“新农村建设”、“土地资本化”、“土地市场化”等之名,大规模地拆除旧村。其实是盯上了农村的宅基地,以“拆房子,建房子,卖房子”的过程实现“以地生财,土地财政”。 大规模的村庄在此过程中被连根拔起,彻底平掉,这种情况在中西部的一些县和乡镇尤甚。而此种“宅基地换住房”的做法反而被当做先进经验来推介。一些地方以拆了多少自然村,多少人口向多少中心示范村集中,向多少中心镇集中为傲,甚至以“再造××市(县或镇)”来彰显其工程之伟大。 很简单的道理,投资是肯定要回报的,不管投资主体是政府还是私人企业。中西部很多地方城镇化是一场对农民彻头彻尾的洗劫,政府以极低的价格拿到农民土地,强制拆迁,然后引进开发商建设住宅小区,然后再把住宅小区卖给农民或其他人。而在中西部,这些住宅小区所在位置偏僻,根本不可能有外来人士购买,只能全部卖给农民。在靠近大城市的郊区农村,情况稍微好一些,农民得到了相对比较高的拆迁补偿,因为大城市郊区的住宅可以卖更高的价格,外来人士也是这些郊区住宅的主要购买者,为这些较高拆迁补偿买单的主要是外来人士。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不是人为的强制过程。在西方,伴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会从农地上被“吸”出来,土地集中是一件自然的事情。但这个过程一定是被“吸”出来的,而不是被“赶”出来的。而中国,农民是被赶上楼的。对于一个农民而言,其能在城镇留居并享有城镇生活方式,三样东西最关键,一是住房,二是社会保障,三是就业,尤其是稳定的就业。即使有了稳定的住房,如果仍以务农收入为主,而不是务工或从事服务业,在一个喝水都要钱,蹲厕都要交排污费的城镇,其能否过上体面的生活是值得生疑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是以生产方式的改变为基础的,在无力改变其仍旧是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经济状况时,就生硬地“帮”农民“赶”上城里人的生活方式,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灾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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