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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自缚手脚 谢长廷安知非福

http://www.CRNTT.com   2012-11-22 08:59:17  


 
  或许是苏贞昌及其高级智囊吴钊燮等人也有“自知之明”,因而在所拟定的《中国事务委员会设置要点》中,对其定位、任务,就没有向初始设想那样,赋予与中共进行党际交流的职能,而只是一个政策研究机构;即使是涉及两岸交流部份,也只不过是为民进党拟定进行两岸交流的策略与原则,而不是作为执行民共两党接触及交流任务的机构。实际上,“台独理论大师”林浊水就批评谢长廷不应意图将“中国事务委员会”的角色设位为“民共平台”。

  这无疑就使得“中国事务委员会”成为“中国事务部”的“提升版”。实际上,《中国事务委员会设置要点》的第二条,赋予了其五点任务:“一、关于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情势之研判。二、关于两岸关系现况之检讨与未来之因应。三、关于两岸政策现况之检讨与未来之因应。四、关于本党与中国交流之策略与原则之拟定。五、其他有关两岸及区域情势之研判。”这与《民主进步党中央党部组织规程》为“中国事务部”订定的掌理事项:“一、有关中国事务工作之推动、联系与协调事宜。二、有关中国事务资讯之搜集与分析事宜。三、有关台湾安全、和平及战略研究事宜。”又有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就不如因应《中国事务部委员会设置要点》第三条订定其幕僚单位为“中国事务部”,干脆将这两个机构合并就是了,就像是“政策委员会”分为两个层次层次那样。实际上,《民主进步党中央党部组织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政策委员会由政策委员二十一至二十五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主席担任,政策委员由主席聘任,任期与主席同。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干事长、书记长为当然政策委员,并依其职务变动。政策会置执行长一人,副执行长二至三人。主席得聘任专任政策委员一至五人,其余政策委员为无给职。政策委员依照不同领域分组,各组并置召集人一人。政策会聘任之研究员、副研究员、专员、干事,均为专任。政策委员会掌理下列事项:一、政策之研究、分析、规划与评估。二、政策之推动与协调。三、本党政纲、主张之研议。四、政策研究人才之培养。”参照此模式,“中国事务委员会”的委员类似“政策委员会”的委员,“中国事务委员会”的执行长等于“中国事务部”的主任。反正,两个委员会的主委都是由主席兼任,就不如互相参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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