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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骏:尊重中央对港宪制权责

http://www.CRNTT.com   2012-06-05 08:47:46  


 
在实践中完善相关机制

  中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个五年采取充分放手让特区和特区政府探索如何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等于中央不行使对于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宪制权责,更不是意味着《基本法》没有赋予中央以领导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宪制权责。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没有成功先例可资借鉴的伟大探索,中央如何行使对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宪制权责,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而完善。

  实践证明,尽管《基本法》明确规定中央对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宪制权责,但由于历史因素,中央对特区和特区政府的宪制权责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机制来实施,其中,就包括香港中联办主要职能的确立和完善。就香港中联办而言,行使其主要职能也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机制,包括与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

  反对派号召“踢走党官商勾结”,反映他们歪曲或无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香港社会有些人对反对派的口号缺乏应有认识,是因为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缺乏准确全面的理解。爱国爱港阵营必须高举《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大旗,理直气壮地站在与反对派斗争的第一线。
 
  来源:大公报2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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