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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鱼肉民众有风险

http://www.CRNTT.com   2012-05-16 12:36:37  


 
财产申报:官员须让渡隐私捍卫公共利益  
 
  政治与利益集团息息相关,财产申报制度能有效避免利益冲突,确保官员不背离选民投向利益集团

  美国的政治与利益集团息息相关。成千上万的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游说国会。同时,议员们持有的股票或其他金融收益,也和这些公司、协会、利益集团存在一定关系。如果公众无法对代表其利益的官员与议员的财产关系状况有所了解,谁能保证他们用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利益代言人,最后捍卫的是谁的利益?在美国,大概有1%的人是美国富翁,而这个数字在国会变成了40%到50%。当然富人从政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假如从政成了获取财富的手段,那就堵不住选民的嘴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则给公众提供一个机会去监督他们的利益代言人,杜绝腐败。与此同时,也是给公职人员一个机会,自证清白赢得信任。
   
  公职人员的部分隐私权必须让位于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反腐败、宪政秩序和社会价值观

  一提到官员财产公示,总有人认为,这侵犯了官员们的隐私权。然而相比更广泛的公共利益而言,享有公权力的政务官们让渡部分权利是权衡之下必须做出的妥协。公职人员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其财产收入、社会关系、生活经历、个人爱好等虽然是受隐私权保护的私事,但这些因素也有可能对其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造成影响。对公职人员的这些隐私加以限制,使之接受社会的监督,就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使可疑财产和不廉行为易于暴露。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民主社会,公民享有知情的权利。公众作为政府权力的授予者,有权知悉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和背景资料,有权知道自己所选举或由政府任命的公职人员是否服务于社会,并在此基础上参与公共决策和政府监督。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的民权运动、黑人运动等相关运动,推动了行政部门结构性的变化,使政府改变了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让政治公开化、透明化逐渐成为共识。人们逐渐意识到“腐败对宪法秩序和民主社会的价值构成了一种威胁”,从而决定用民主的方法反对腐败。民主化的运动使得如下观念得以确立: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和财产权应受公职职位透明度义务的限制,任何人出任公职,都必须部分地放弃普通人所能享受的基本权利,承担政府公职人员所必需的道德义务。这也可以叫做公务员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正是这种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奠定了合法性基础,却也捍卫了政府的公信力。 (文章部分内容参考史律、雾谷飞鸿博文)
 
  结语:官员,说冠冕堂皇点叫公仆,因为掌握了公权力在获取经济利益上有天然的便利,腐败的诱惑往往难以避免。规范详细而追责严厉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至少给官员们在鱼肉民众之前提了个醒:“伸手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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