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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央企的常态监管该怎么构建

http://www.CRNTT.com   2011-05-24 11:23:02  


 
 
延伸阅读:终结央企分肥乱象,常态监管必须激活(2011年5月22日 南方网社论)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1年第12至28号公告,披露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等17家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内容涉及2007—2009年间领导职务消费不清、假发票、违规发放薪酬、少缴税收等诸多问题,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其中有8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违规使用其他经费用于职工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商业保险等。据称65名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12家央企或所属企业的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纪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毋庸讳言,此次审计报告所呈现出来的“一箩筐”问题,并不能对公众的不公平观感有实质性的增加或者减损——意料之中的事情,实在无法有太夸张的故作惊诧状。对于平日里时常加在公众头上,诸如“不了解情况不要乱说”的所谓“行家”指责,审计署言之凿凿的权威数据便是最有力的回应。哪怕只是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此次的审计结果也能看到,公民日常感受与机构调查结果之间,其实并不存在太过悬殊的直觉差异。

  对于占据公共资源、进行排他性经营活动的央企而言,其赢利模式决定了它利益分配的公共属性,而员工薪酬福利只能是作为其运营成本的一小部分,才具备合理性。更何况即便是处于社会可忍受的底线范畴之内,也会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但现实却是,央企从高管到普通员工的薪酬待遇,几近成为众矢之的,而此次披露的各大央企现实情况,亦佐证了社会成员的这种不公平观感。各项诱人福利所指向的,大多是最焦心的那些民生议题。以住房为例,有央企不仅动用数亿资金为所属员工垫付购房款,而且还有企业享受所谓低于“内部折扣价”的价格,公然采取诸如“折上折”的双重优待。内中所耗,皆事涉全民的共同利益,而且是在想尽各种理由瞒报、拖缴企业红利的前提下,是在成本核算尾大不掉的积弊之中。

  面对直接危及整体形象的企业丑闻,涉事央企的回应让人读出的,多是淡定与从容。甚至有企业颇显“大度”地对审计署的审计表示了“欢迎”,并且均试图从此次被查中找寻积极的因素,比如促进企业管理,比如完善各项制度,违规使用上亿元的资金只是表示正在清理和收回,假发票盛行的整改对策居然只是培训员工对假发票的鉴别。几乎全部跳过了向公众道歉、涉事企业管理团队出面承担责任等最起码的担责表态。即便是被“严肃查处”的65名责任人,是谁,又究竟受到了怎样的严惩,到目前为止尚无从获知。这可能已经成为应对审计监督的惯用姿态,不管风暴刮起来有多大,无力感充斥于历年的审计结果中。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被查实的各种问题其实并非媒体所言的“出现”,而是长期存在,在有关部门屡次查处、严肃处理之后依然存在,这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翻检这些年来的各类审计报告会发现,除了被“抽查”单位的主体不同外,所涉问题存在趋同现象。尤其耐人寻味的是,貌似只有在审计署的审计中才能被查出问题,常设于各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无法发挥最起码的作用。更不要说,大多数央企作为上市公司本身还有另外一套市场化的常态监督设计。内部监督成为摆设,甚至已经成为内部分肥的参与主体,此间尴尬其实足以令各家央企汗颜。更不要说,外在于央企序列的各类侦查机关,除了沿着审计署的调查结论和线索办案之外,是不是在日常还应该做点什么?

  国资委发言人昨日表示,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推动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对以排他经营来谋利的央企进行财务监督,审计署只能是众多制度化设计中的一支力量,日常化的程序严管,公开、透明的全时段紧盯,才是最有可能将违规、犯罪和贪渎遏制在萌芽状态和过程中的保障。目前基本处于事后追惩、追查状态的问题纠错,不仅反映出常态监督的,而且也很难真正回答“其无后乎”的追问。必须从更大的层面去通盘考虑问题,以终结这种央企财务乱象。而即便是目前,也需要想办法激活对央企的常态监督设计。因为只有正面回应普遍存在于公众心中的不公平观感,困局才有最终纾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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