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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制入手 规范香港旅游业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14 16:09:40 |
自去年三月香港女导游“恶珍”事件后,又发生导游疑逼游客购物气死团友事件,直至近日发生导游与游客的“打斗门”事件。不少评论说是双方的责任──主要责任似乎在导游,你对衣食父母的游客,不该得罪,更不应恶语伤人;游客应该明白这么低的收费,就应该以采购商品对旅行社予以补贴,所以不但应对导游的作法予以理解,更应予以支持…… 各打五十板不妥 我对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说法不以为然──目前这种机制下,只责怪导游是不公平的──旅行社和导游相当一部分收入就靠购物的回扣取得,不这样做行吗?在这种前提下,修养、水平等方面较差的导游,加上某些游客在修养、水平同样较差情况下,产生矛盾甚至冲突,也就很自然了。责怪游客更没有道理,我是来旅游的,不是来购物的(购不购物是我的自由,不是我的义务),很多时间花在购物上,本来就很不顺,若加上导游在语言等方面的刺激,出现矛盾甚至冲突,也就不足为奇了。顺便说一句,因为旅行社及其导游让旅客购物得回扣,这商品无形中就涨了价。游客不傻,即使想买这种商品,也不在导游推荐的店里买,所以若这种机制存在下去,游客购物的欲望也会下降,或者从购物的角度讲,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同时,这种机制使真正旅游的时间减少,游客心里很不爽。综上所述,在这种机制下,导游和游客的矛盾只会增加,碰到某些导火线,就会点燃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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