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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中枪 苏蔡受益?

http://www.CRNTT.com   2010-11-27 08:50:53  


 
  但是,当时民进党内要争取“总统”候选人资格的的,还有曾任党主席的许信良。许信良以民进党“四年条款”为武器,指出陈水扁刚参选台北市长,在不满四年之内,又要参选“总统”,有违民进党的公平原则。这确是将了陈水扁的一军,故在访问美国返台后,召开记者会发表《为民主的前景、党的团结,做最诚挚的呼吁》声明,建议民进党全代会不要修改“四年条款”,一致推举许信良为“总统”大选候选人,以避免创党以来最严重的分裂危机。但由于当时党内各派系已形成民进党只有陈水扁参选才有赢的机会的共识,纷纷要求陈水扁扁不要退选。民进党秘书长张俊雄向林义雄主席献计,在不动“四年条款”的前提下,另行制定以二零零零年“总统”大选为主的《党内特别提名条例》,规定参加该年“总统”初选的同志,不受“四年条款”的限制,于是人们将之称为“陈水扁条款”。就在张俊雄催生《特别提名条例》之际,许信良发表了《同志们,我们在此分手》的脱党声明,宣布投入“总统”大选。两天后,民进党在高雄召开临时党代会,以空前的的支持率通过《特别提名条例》,为陈水扁的党内提名排除“四年条款”的障碍。此后,更是在《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中正式删除“四年条款”。

  由此,苏贞昌、蔡英文有了这个“陈水扁条款”的背书,在今日参加直辖市长选举,不管是否胜选,到了二零一二年三月的“总统”选举----准确地说,应是二零一一年四、五月间的民进党“总统”党内初选,都将会不受“四年内不能再次参选”规定的限制。这就是吴乃仁所说的民进党的提名条例没有“现职限制条款”的意思。因此可以说,苏贞昌、蔡英文在今日的直辖市长选举中,无论输赢,都将是“陈水扁条款”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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