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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分红”水平应提高

http://www.CRNTT.com   2010-10-22 11:00:43  


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正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举行的首场交易会上竞拍
  中评社北京10月22日讯/重庆地票制度及农村土地交易所创设近两年来,土地交易日趋活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1世纪网今日登出经济学者唐学鹏的评论文章“农民‘土地分红’水平应提高”表示,“农地确权、地票、土地换户籍等制度安排的本质还是政府独享型,还需要再进一步,在两者的基础上,再添加采取类似于‘分成的补偿方式’,例如对占用土地的农民发放一种分红型的债券,其债券的年限根据其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而定,分红水平的首期同土地最终拍卖的价格有关,而分红的续期则同未来的物业税相关…”。文章内容如下: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0年9月,重庆地票制度推行近两年,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共进行了17场地票交易,交易地票29720亩,成交总金额36.07亿元,最高每亩价格达到了20万元。

  地票制度是重庆的土地制度“创造”。可以毫不犹豫地说,重庆、成都、广东等地进行的以“城乡综合统筹”为名的土地制度改革,在可见的时日内,对中国将产生独一无二的巨大影响。

  狂飙突进的城市化运动需要大量新增土地,原先城市国有土地已经殆尽,城市的边界向农村扩张。这一过程,既是不可阻挡的规模收益递增的城市化过程,同时也是土地作为最核心的稀缺要素其收益急剧上升的过程。显而易见,“城乡统筹”的土地制度改革,其本质就是如何处理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收益上升问题,围绕与此发生的强行征地强制拆迁悲剧、地票运作、土地换社保户籍以及新型的共享开发等等,都指向于它。

  先假设一个高度理想化的土地制度参照,农民和其村社拥有土地,他们决定耕地、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规模和比例,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心意改变土地的用途,比如将一些建设用地变成住宅,然后卖给那些想来农村居住或者投资的城里人,小产权房就是一个例子。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他们有地,既可以自己筹资盖房,也可以邀外来资本,外来资本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国家资本。

  现实自然不同。以理想化的参照,我们会发现国家施加了约束,当然这些约束并非都不合理。首先,国家确立了耕地红线,18亿亩,保证所谓粮食安全。其次,国家限制了土地的随意转换用途的资格,耕地可以集中、流转,但不能变成建设用地。再次,国家确立了土地先国有化之后才能用于商业住宅建设,因为商业住宅需要环境投资(路、水、电和公共设施),环境投资造成了土地溢价,那么溢价必须由国家拿到,这就是集体土地”国有化”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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