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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户籍改革是要消灭农民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03 09:26:10 |
这样的改革同样存在缺陷。第一个问题是,它把城乡居民权利的不平等和福利的不均等视为当然而永恒的。其实,政府假如真的关心农民境遇,事情是非常简单的:修改法律,让乡村居民享有城镇居民的权利;透过矫正型财政,拉平乡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可获得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而根本用不着改变户籍归属。改变户籍纯属多此一举,而这一举,就多出了农民交土地的环节,政府难免被人怀疑觊觎农民的土地。 此类改革的第二个问题是政府有关部门似乎抱着城镇崇拜心理:农民肯定都希望进入城镇,或者说,所有人都愿意生活在城镇。正是基于这一迷信,重庆制定了十年内城镇人口比例从目前28%上升至60%到70%的奋斗目标。但其实,如果剔除权利不平等与福利不均等的因素,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进城,永远生活在城镇。 可以按照城镇生活愿望,把现有乡村人口区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人,目前已经在城镇经商、打工,融入城镇生活,但依然没有城镇户籍,因而在城镇不能享受完全的权利和福利。显然,他们愿意获得城镇户籍。不过,农业户籍在本地的此类人口,未必现在就生活在本地城镇,他们中有很多常住于外地城镇。这类人口成为市民,需要这些城镇普遍地建立更为简便的市民登记制度。 第二类人基于各种目的,未来可能迁入城镇生活。如果本地城镇开放市民登记,他可能选择本地城镇。第三类人则根本无意迁入城镇,而愿意继续生活在乡村。相当部分年纪稍大的人口可能都有这样的意愿,即便他们的子女已经在城镇生活。他们留恋乡村的生活方式。 反过来,按照城镇生活意向来划分,城镇人口也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人愿意继续并且永远生活在城镇;第二类人,由于各种原因,愿意现在或者将来迁入乡村生活。比如笔者,就已经彻底厌倦城市的生活,渴望在家人退休后到乡村,过上一个不那么让人产生压迫感的生活。很多人购买郊区小产权房,也表明他们愿意生活到郊区生活成本较为低廉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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